日本作家村上春樹曾寫過一本書,叫《關於跑步,我想說的其實是……》。村上為了鍛練意志和體魄,長跑三十年,到過馬拉松的發祥地瑞典以一雙腿重溫歷史,又跑過波士頓馬拉松等,六十多歲仍堅持每年參加一次長馬,令我深受感動。
我有十五年早泳的習慣,體驗到運動不僅鍛練人的身體和紀律,也會塑造人的性格,令人更堅毅不屈。學懂先付出,後快樂。
然而,我就是不喜歡跑步,滿身臭汗,連跑頭幾分鐘,都覺得雙腿痠痛,氣來氣喘,不及游泳那麼冰涼暢快,就像在水中飛翔一樣。
游泳「滑」了,缺乏挑戰性,頂多游三四十分鐘便覺沉悶,把心一橫,向自己最怕的跑步進發,去參加長跑會,但逢跑必包尾,我就是賴死不放棄。我由最初跑幾分鐘都叫救命,到現在跑一小時都頂得住,漸漸跑得快了,曾經由包尾升到尾二。
長跑是用腳去發現世界,可以沿城門河跑到馬鞍山,享受海風飄拂,試過由九龍灣跑到觀塘碼頭,深受郵輪碼頭璀璨的燈飾、對岸港島的夜景所震撼,有驚豔之感。這段路來回足有八九公里,令我頗為索氣,只能憑意志堅持。
身旁一個長跑常常贏獎牌的師姐,看不過眼我的龜速,雙腳像在地上擦,而不是跑,不斷叫我要提腿跑,還示範動作。唉,你估我不想提腿麼?但百多磅的肥肉,靠雙腿抬住去跑,每步都如舉重,堅持跑下去已難,何况提腿?
翌日早晨,我又去跑,每跑一步,都叫自己提腿!果然,偶有讓雙腿飛的美妙感覺。
跑步是自己挑戰自己。哪怕是一丁點兒進步,都感到自己在成長,十分快樂。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6年05月25日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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