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律師法律原則同終審法院有關案例南轅北轍,仲狡辯係「睇法有啲唔同」?一齊聽聽法官謝沈智慧點樣一語駁斥!//
前年9月22日,有網民發起的「和你shop」行動,大批市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隨後演變為衝突。涉案的2男1女被控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阻差辦公三罪。案件早前審結,法官謝沈智慧於區域法院裁定三人暴動罪成,其中男工程師阻差辦公罪罪成,管武罪脱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1日求情,其間被告還押,以待索閱背景報告。
法官謝沈智慧在散庭前批評辯方代表首、次被告的大律師陳偉彥,表示「你啲法律原則錯成咁」,與終審法院有關案例南轅北轍。陳偉彥解釋是「睇法有啲唔同」,隨即被法官怒斥「咁你同終審法院講啦!」
在庭上,辯方不爭議有關地點發生暴動,但爭議首、次被告陳樂怡及周錦威的身份。法官表示,比對二人被捕時所拍攝的照片以及新聞片段中一對男女,身型、衣著、裝備等均完全脗合,故裁定兩人便是片段中人。
法官續指,警方到場一刻,暴動已經發生,惟陳、周卻與其他示威者站在暴動核心,並站在最前排面向警方。第三被告黃溢霖則於非法集結發生時,見到有人築起路障仍上前幫忙搬小巴站站牌,之後集結演變成暴動,黃站到最前排與警方對峙,目的昭然若揭,便是恃著人多勢眾的實力,以鼓勵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裁決時又指,作供警員均為誠實可靠的證人,反之第三被告黃溢霖自辯內容違反常理,拒絕接納其供詞。至於次被告周錦威被控的阻差辦公罪,法官接納警員供詞,批評辯方扭曲警員供詞,強詞奪理,要求法庭作出毫無根據的揣測。加上影片所見周伸手拉住首被告陳樂怡一刻,陳已被制服,故裁定其阻差辦公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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