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被告真係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19歲學生鍾家軒,前年11月理大暴動期間,經隧道逃離校園時被警員拘捕,並在其背囊搜出兩支扳手(俗稱士巴拿),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他否認控罪,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梁嘉琪日前(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時指出,案發時為理工大學連續10多日暴動的開端,警方已包圍及封鎖被佔領的校園,在多處包括涉案隧道設立防線,情況嚴峻,氣氛緊張。被告經隧道逃走時遇見警員,一度企圖投擲碎石攻擊,警方警告無效後要發射橡膠子彈。
梁官表示,從環境證供來分析,判入勞教中心是合適刑罰。被告能因此加強守法意識,確保處於正軌,對其更生至為重要。
梁官早前裁決時指,警員證供可靠,他發現被告跑出隧道後,能夠注視被告,視線沒有受阻。本案背景是理大發生暴動後,被警方連日封鎖,而涉案隧道連接理大Z座,故肯定被告是從理大離開。考慮被告攜帶的物品及衣物,包括面巾、防毒面具及口罩等,他應與理大暴動有關,故推論被告管有扳手的意圖與暴力有關,以此裁定其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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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98****49
3年前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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