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懶勁咁喺澳洲講埋晒啲博拉言論,若果真係咁「勁」,係咪應該返香港,面對審訊呀?//
繼畀警方通緝後、走佬前議員許智峯,又因為煽動投選舉舞弊畀廉署通緝埋,做咗雙重通緝犯,難得有機會曝光,佢自然即刻喺社交網站帖文回應,但個帖文就充滿挑釁性。
可能佢恃著自己一早著草喺澳洲,仲大大聲話,莫說要把佢輯拿歸案,連刪除佢啲「煽動」貼文都做唔到喎,仲加多個hashtag,話詳咩咩政權怕的你更要做。直頭再煽動人違法多一次。
個帖文仲話咩咩咩:「我重申,投白票、廢票或不投票均是市民的合法權利及自由。」咁佢呢句又係無錯,但問題係呢位仁兄涉煽惑舞弊、叫人投票或者唔投票,所以至涉違法,同投票自由完全兩回事。其實佢自己都係讀法律,講到咁得戚,夠膽就返嚟香港面對刑責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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