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緝時只有19歲嘅劉康,人生第一次搭飛機就係著草到英國,一世都要背負「通緝犯」罪名,好風光咩?佢阿媽仲要睇新聞先知個仔著咗草﹗//
「因為我主張自由、民主、獨立,而政治逼害我,非常荒謬」、「香港政府通緝我? 太陽如常升起,英國陽光都係咁燦爛」、「我誠懇呼籲自由國度,包括英國、美國、歐盟、台灣、日本,同埋所有文明國家,更加嚴厲制裁中國,實行全面貿易制裁」⋯⋯現年20歲的公開大學學生劉康,是「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香港效益主義黨」主席。去年6月底,在同被國安處通緝的鄭文傑成立的「避風驛」協助下,已逃往英國尋求政治庇護。
《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30日實施後,劉康多次社交平台發帖支持外國制裁中國;公然挑釁,展示具「港獨」意味的黑暴口號。他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於同年7月31日被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通緝。
劉康被通緝後仍然不悔改,辯稱因主張獨立被「政治迫害」,更不斷去信各國政客,要求制裁中國及特區政府,他亦不打算放棄其港獨主張,甚至開設社交專頁,紀錄被通緝後在英國狀況,指香港警方未能將他拘捕,態度囂張跋扈。
去年10月23日,劉康更與逃亡至英國的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更借「12瞞逃」事件,聯名寫信給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呼籲美國制裁更多中國官員,包括深圳公安局長及鹽田看守所所長等。
去年12月底,劉康更「大抽政治水」指中國銀行終止其戶口,涉款約50元,質疑港府侵犯私人財產、打壓政見,呼籲英美等國制裁中國銀行。
今年5月,劉康又與鄭文傑創立的「英國港僑協會」合流,發起「光復禁書」行動,說服英國的圖書館收入被香港圖書館下架的煽動書籍。包括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編著的《香港民族論》、黃之鋒的《我不是英雄》等七本書,更要捐贈已經停刊的《蘋果日報》給英國的圖書館。劉康聲稱,港府查禁公共圖書館藏書,是「妨礙知識與思想傳播, 禁絕異己理論,公然踐踏言論、出版及思想自由」。
劉康為人高調出位,為博鎂光燈,早在2017年已開始公開表態支持港獨。當時於葵涌循道中學就讀中五的劉康出席校園記者頒獎典禮時,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合照期間,曾高舉有「香港獨立」標語的手機,事後遭到學校警告。
2017年12月,立法會就修改《議事規則》辯論及表決期間,劉康於立法會外被警員搜出一把未組裝完成的BB彈槍及「港獨」貼紙,被控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還押21日後被判18個月感化令,案件最終在高等法院獲撤定罪,其後劉康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行政長官及裁判官索償1.7萬元,揚言會追究到底。
2019年6月,劉康更成立港獨組織「香港效益主義黨」,認為「自由、民主同獨立是值得追求,只要香港獨立就可以保障到港人自由、民主」。同年7月更公開到英美領事館,請求英美制裁侵犯香港人自由的親中人士,明顯有勾結外國勢力的企圖。
劉康更頻頻參與黑暴,去年反修例暴亂期間,他多次現身暴力衝擊現場,更被媒體拍攝到身穿寫有「記者」的反光衣,涉嫌假扮記者,與暴徒「齊上齊落」。
劉康於2019年亦曾出版主張香港獨立的書籍《輕論時政》,指「中國殘暴地殖民香港,香港人不需要敬重中國。」要求推翻中國,拒絕承認中國主權地位,歪曲事實。
劉康被通緝時只有19歲,人生第一次坐飛機竟然是著草,他的媽媽看新聞才知道兒子著草。難道他打算永遠不回香港,一世逃避刑責?從此與家人朋友斷絕關係?國安法列明,自動投案或可從輕發落,與其背負通緝犯罪名 、住宿和一日三餐都要靠接濟,回港自首承擔罪責、改過自新是否更好出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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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的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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