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孭住13條控罪,著草澳洲嘅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竟然擁有城大法律學士學位?真係好懷疑個學位點攞返嚟!//
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12月19日舉行,身負13條控罪、涉違《港區國安法》、著草澳洲的通緝犯、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發貼文煽惑香港選民在選舉中投白票,並叫人轉載帖文,更大言不慚稱行為「合法」,表示「由自己發起,自己承擔」。在許智峯的鼓動下,2男1女涉嫌於互聯網轉發帖文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
許智峯稱投白票「合法」,但對叫人投白票會違法隻字不提,究竟他識法律嗎?資料顯示,原來許智峯畢業於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擁有城大法律學士學位,他當然識法律,但仍然「叫人衝」,他有什麼目的?想恃著法律背景「扮專家」、故意誤導市民、測試法律底線?翻查資料,原來此人已有多次知法犯法的黑歷史!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屬非法行為。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更點名斥責許智峯行為卑劣,或干犯《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許智峯之後再發文就即刻跪低,呼籲公眾停止在社交媒體轉載有關帖文。靠害發噏風後,見勢不對又反口就讓人不要跟?早前被他「不犯法」言論欺騙的3人,就要負上刑則!
2018年4月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許智峯在立法會大樓內,懷疑一名女政府高級行政主任用手機紀錄其行踪,上前粗暴搶去其手機,並逃到男廁所偷看手機資料,又將手機內的文件傳到自己的電郵。最終許智峯被控各一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三罪全部成立,被法庭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800元。
反修例暴亂期間,許智峯和林卓廷涉嫌於2019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串謀他人圍堵一名男子,搶走該男子手機並刪去手機內資料。許智峯再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刑事損壞」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2020年5月及6月,立法會二讀及三讀《國歌法》期間,許智峯兩次在會議室掟腐爛植物及撥臭水,被控《特權法》下的藐視罪,以及《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損害等而使用毒藥等。
去年12月初,當時已經身負9項控罪的許智峯以公務外訪為由,於保釋期間前往丹麥,其後棄保潛逃,與家人在英國匯合。丹麥兩個政客親自證實,曾協助許智峯偽造一份完全虛假的行程,以瞞騙香港法庭和警方。
以上種種,均證明有法律底的許智峯,實際上知法犯法,早就誠信破產。香港市民切勿再被此人矇騙,以免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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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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