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被告聽法官話,喺獄中好好反省己過//
前年太子站831事件,首次有被告裁定暴動罪罪成。22歲男學生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0個月,主審區院法官姚勳智斥被告當時角色主動,是前線犯案者,漠視法紀及破壞社會安寧。
22歲被告演藝學院學生溫嘉霖,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分別在旺角及太子港鐵站與他人參與暴動,昨日在區域法院裁定兩項暴動罪罪成,判囚40個月。今次是前年831太子站事件中,首次有被告暴動罪罪成。港鐵事後稱損失109萬。
區院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片段可見有數十名參與者,被告與示威者肆意破壞港鐵控制室,手持行山杖敲打地面,挑釁及襲擊乘客,漠視法紀、破壞公眾安寧,角色相當主動,屬於前線犯案者。
法官考慮到被告背景,將每項控罪的量刑起點訂在 4 年,因認罪扣至 32 個月;法官又考慮到到整體量刑原則,案發地點雖涉及不同地鐵站,但屬連貫事件,把當中 8 個月分期執行,即總刑期為 40 個月。至於其餘1項刑事毀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控罪,獲准存檔法庭處理。
法官最後指,明白被告有理想,叮囑被告服刑期間好好反省,將來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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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98****49
3年前bingkwong17@gmail.com
3年前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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