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盤工人去年10月底在旺角參加一個示威活動,期間用身體阻擋警員追捕疑犯,導致警員跌倒在地。他早前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經審訊後今日(27日)於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遭判囚7個月。裁判官陳慧敏指,事件中警員被撞跌警棍,且涉及肢體碰撞,被告行為容易挑起在場人士情緒,難稱得上情節不嚴重。
被告曾荣標(40歲,報稱地盤工人),被控一項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10月31日,在旺角太子道西157 號地下15號舖後巷,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陳官裁決時表示,控方指稱當時警員正在追捕一名聚集人士,及後疑犯逃入後巷,警員大喊「警察,讓開!」途人都紛紛退讓,唯獨站在後巷轉角處的被告,卻突然橫移到後巷中央,結果與警員相撞,最終警員失平衡倒地。
被告辯稱,當晚他是打算到旺角「看熱鬧」,及後在後巷吸煙時,突然被人撞倒,事後才知對方是警察。陳官則指被告作供不誠實,表示他在會面錄影時承認一早知道對方是警察,由此可見存在重大分歧。加上警員供稱,他在進入後巷前與被告曾有眼神接觸,故肯定當晚案情正如警員所述,終裁定被告罪成。
陳官又認為,被告在特別日子前往高風險地點,且穿着黑衣黑褲、黃口罩等示威者常見衣着,明顯是有備而來;而事件中警員警棍套損毀,導致警棍飛脫,且涉及肢體碰撞,被告行為容易挑起在場人士情緒,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本案情節難稱得上是不嚴重,監禁式刑罰無可避免,遂判監7個月。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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