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嚴厲懲罰,以遏止歪風。//
前年11月20日,20歲男大學生在天水圍近輕鐵天湖站,扔膠欄落輕鐵路軌,早前被裁定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罪成立,日前 (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黃偉舜現年22歲,案發被捕時報稱大學生。辯方求情時指,輕鐵車速慢且有停頓時間,車長駕駛時會留意路軌情況,可及時煞停阻止意外發生,案情較同類案例輕,對乘客構成的安全風險較低,望法庭判處短期監禁。
不過裁判官施祖堯拒絕接納有關說法,形容是「沒有說服力的求情」。施官又引述中大女生盧佩瑤早前因向重鐵擲竹枝,被判囚8個月的刑期上訴遭駁回一案,稱上訴庭指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罪,不在於被告人導致意外發生,而在於他造成「危險源頭」。
施官又指,不明白為何要對地鐵、輕鐵或電車判處不同刑罰,認為被告的行為有極高風險可導致乘客死亡。他又指案發時現場有十多人聚集,被告將其他地方的膠欄搬到現場,必然是有預謀,並非一時衝動,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防止他人模仿,終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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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龍的傳人
3年前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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