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官質疑教師嘅求情信內容,其實唔係第一次,睇嚟教育局好應該認真諗諗陳官建議//
19歲男學生梁勤樂,承認前年平安夜於元朗管有2個鎚仔和1個扳手,意圖損壞他人財物罪。日前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主審裁判官陳炳宙質疑撰寫求情的老師,為何把被告讚得那麼優秀?倡教育局發出教師撰寫求情信指引,以免濫用法庭對教師的信任。
辯方早前求情時引述專家報告,指被告有自閉症,易受他人影響、利用及激發,不適合與反社會罪犯一同囚禁。
不過,法官判刑時質疑辯方專家的中立性、質疑專家變成被告代言人,又指社會上有很多人導人向善,為何被告偏偏只受壞人影響?令法官百思不得其解。法官又指,中國古今歷史中的聖賢之士多不勝數,現代香港每年至少有十名傑出青年及運動員,因此,認為被告是自己選擇犯法。
法官又指,被告中六時的操行僅獲評C級,但其中學老師的求情信,形容被告個性樂觀隨和、尊師重道、守規盡責和熱心社會服務,質疑為何會把被告讚得那麼優秀?法官建議教育局就教師撰寫求情信給予指引,以免濫用法庭對教師的信任。
法官又指,由被告案發當日的打扮、裝備和管有的工具顯示,他早有預謀,案發前曾跟隨示威者遊走,對店舖造成恐嚇。被告雖無破壞店鋪,但只因警方及早發現及拘捕他。法官又指,示威者恃人多勢眾,肆無忌憚進行破壞,案情十分嚴重。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是最適合的選擇,中心的訓練及課程可對被告成為良好市民起作用,及令他明白自由的可貴,亦可警惕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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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的傳人
3年前acp4711@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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