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曾經被詬病報道偏頗、失實節目,隨著廣播處長李百全大力整治,及呢份《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出台,相信可令港台撥亂反正。成為一個真正嘅專業媒體及政府部門!//
香港電台今日(29日)向員工發出《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指目的為協助港台員工和服務提供者,充分及全面理解編輯政策及指導原則。這份文件基於《港台約章》,但強調及重申幾個重點,它有什麼特別之處?對早前曾受詬病的港台新聞及節目製作有什麼作用?
維護「一國兩制」、恪守一個中國原則
文件明確提到,在處理「一國兩制」編輯事宜時,港台必須考慮香港是國家一部分。同時,節目製作人員須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即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把台灣稱為或視作一個國家,而節目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破壞或讓人有破壞此原則的觀感。早前港台英文時事節目「The Pulse」上,主持人訪問世衞組織官員,提出台灣成員資格問題的情況,相信不會再發生。
明確廣播處長、最終編輯決定權
文件清楚寫明,「港台在機構層面享有編輯自主,廣播處長是港台的總編輯,為港台作最終編輯決定,並就港台節目監製所作的編輯決定負責」。今次文件明確廣播處長的最終編輯決定權,希望對釐清責任有幫助。
列明必須上報事項、包括播放通緝犯訪問
在上報制度,列明「必須上報事項」,值得注意的包括「播放罪犯和遭警方通緝人士訪問;企圖逃避法律制裁人士隱藏身分的採訪提案;披露暗中取得或循非官式途徑取得的嚴重罪行的細節;及委託外間機構就任何政治事態進行的意見調查」等事項,須上報特級節目主任或以上職級人員。即是說,若港台以後想訪問任何《港區國安法》通緝犯,以遮樣方式拍攝走佬海外人士,或播放「新屋嶺性侵」、「太子站831打死人」等未經證實假消息時,都需要上報。此外,在編輯會議機制下,涉及一個中國原則、外交事務、國家安全等事宜,亦屬必須上報事項。
要求真確準繩、須經得起法庭盤詰
早前教大講師蔡俊威在節目《左右紅藍綠》中,評論警方在中大及理大行動,部分內容純粹使用網上意見,歪曲事實,被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節目《頭條新聞》又以無事實基礎的消息抹黑警隊,被通訊局發出警告。
在今次港台文件中提到,諷刺節目必須說明為個人意見,真實資料須準確無誤;個人意見節目必須尊重事實,任何個人意見不應以虛假證據為依據;報道時內容的準確性必須經得起法庭的盤詰。此外,要求新聞報道真確準繩和反映事實,提供公平機會予可能受報道影響的人士發表意見或提出反駁,亦要時刻保持平衡而詳盡,不帶任何倡議。在報道公眾活動時,採訪人員須留意警方指示,與發生衝突的位置保持距離。不可向示威者作出任何提議或要求,導致出現一些「扮演」的活動等。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現在這種要求都是全世界媒體的要求,只不過過去我們都不強調,令大家以為編輯想如何就如何。我相信有了一個好的指示,立場清晰,港台的定位也清晰,我也相信港台做出來的節目,公信力自然會增加。」
曾經的港台被多番詬病偏頗報道、失實節目,相信可以隨著這份《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的實施,令港台對症下藥,撥亂反正,成為一個真正的專業媒體及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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