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9日,警方繼續圍堵被示威者佔領的理工大學,當晚有近百人在油麻地聚集示威與警方對峙,期間有人投擲汽油彈,一名中學生在現場被捕,他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周四(2日)判刑時指出,被告因一念之差而違法,判囚30個月。
被告是現年18歲報稱大專學生的賈鈞善,案發時是應屆中學文憑試考生。他早前承認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咸美頓街的公眾地方參與暴動。
許官判刑指出,在警方圍封理大之際,網民響應號召為分散警力到場聚集,顯示犯案無預謀,示威規模亦不算大。許官續指沒證據顯示被告為領導角色,指被告有良好教養,比一般學生有遠見,而且面臨刑責亦努力不懈堅持學業,尋覓理想,獲中學班主任、訓導主任等一致好評。
許官形容被告為「有上進心、有目標、有理想、有抱負的年輕人」,此案對他個人、家庭及社會均屬悲劇。
許官最後指暴動屬嚴重罪行,須判刑阻嚇,迎頭棒喝,防止同類事件重演,否則社會需付上沉重代價,有違公眾利益。
許官以4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32個月,再提到被告並非好勇鬥狠無事生非,出於受社會氣氛影響,欲為社會出一分力,因一念之差結果違法,現已受到沉重教訓,有見被告獲家人支持,再減刑至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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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吟
3年前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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