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胡雅文狠斥攬炒派無視法律、為何質問「和平是空口講白話」?

//反修例風波期間,攬炒派政客煽動群眾上街遊行,幾乎每次都暴動收場。時辰到,終於要找數!//


前年10月20日反修例風波期間,有人在九龍舉行未經批准的遊行。警方之後拘捕七個泛民人士,包括: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控告他們組織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七人上月承認控罪,昨日(1日)分別被判監11至16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指,自2019年6月起,社會動盪,暴力滋擾不斷升溫,當年9至10月幾乎每日都有暴力示威,部分演變成大規模長時間暴動。胡官指,遊行集會自由並非絕對,須受限制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本案中被告政治立場與判刑無關。她又指,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及何俊仁,在案發前夕開記招煽惑群眾參與遭警方禁止的遊行,公然藐視警方、無視法律,陳皓桓、梁國雄又在社交網站發文呼籲群眾「逼爆」油尖旺,嚴重阻礙全港最繁忙的區域。

 

胡官續指,何俊仁雖然呼籲群眾和平遊行,但同時希望「勇武」加入一同公民抗命,顯示其明知遊行具有切實風險,而且無任何措施避免動亂,被告所言和平,「不過是空口講白話」。

 

胡官又表示,案發當日陳皓桓提到,知道「有啲朋友會有其他行動」,陳所謂的行動必然意指暴力,而他在隊頭解散前曾向「手足」發言,「手足」當時正在他身後築路障堵路。陳又提到「今日封咗條路係靠我哋嘅手足,我哋多謝一班手足幫手」,呼籲參與者拍手支持「手足」。

 

胡官指,考慮到當日遊行路線沿途暴力破壞,不必要區分屬何者所為,被告和遊行參與者均須為此承擔責任。法官提到,當示威者擠滿九龍公園一帶道路後,無可避免溢出並擴散至旺角警署,中國銀行等商舖自然成為破壞目標,最終招致損失近七百三十萬元。

 

胡官最後考慮到案件有計劃、所衍生的暴力、破壞及受損情況,強調須維護公眾秩序,故判刑須具阻嚇性刑罰,認為即時監禁為唯一判刑選擇。(圖5)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量刑起點是24個月,

 

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中,陳皓桓、梁國雄、何俊仁和何秀蘭以24個月量刑,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則為18個月。考慮被告認罪扣減四至五分之一刑期,再因整體量刑須維持公平,各自再扣減兩至四個月刑期,就本案七人分別判囚11至16個月。

 

除黃浩銘在案中被判囚14個月,即時入獄外,其餘6人均因早前的非法集會案正在服刑,由於刑期與今次案件同期執行,毋須加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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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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