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幾個會員代表嘅決定,可以代表有投票權嘅9萬5千個會員嘅意願?教協根本係假民主?//
教協今日(28日)下午三時,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討論及決議修改會章,修訂解散門檻,由「必須有全體合格會員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修訂為「在會員代表大會或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出席合格會員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
換言之即由原本需要全體9萬5千會員,至少三分之二人秘密投票通過,即6萬3千人同意才可解散,修訂為只需出席會員代表大會,或者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與會者秘密投票通過,便可解散教協。現時教協有3千名會員代表,所以日後只有他們有資格投票解散教協。
下午約二時,教協會長馮偉華、副會長葉建源及監事張文光先後到場。有會員代表被問到是否支持修改會章時,反問記者「有得揀咩?」
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個多小時後,於四時許完結。教協會長馮偉華說,在大比數投票支持下通過修改會章,修訂解散門檻:「接下來會召開多一次特別會員代表大會進行表決,但是在這個過程之前,是要等政府批准了這個新會章,如果批准的話,我們會盡快召開另一次的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去通過解散程序。」
有會員代表就向傳媒透露,會議約有140人出席,在9成多人投票支持下通過修改會章,又引述教協方面指,預計在九月中開會表決是否正式解散。
創辦48年的教協,於本月十日正式宣布解散,同時會遣散超過200個員工,出售物業,醫務中心等服務不遲於今年年底完全結束。根據教協原本章程第20條,解散時必須全體合格會員三分之二或以上,即約6萬3千名會員投票同意通過,才會完成整個程序。據了解,教協全體會員本周初陸續收到教協電郵,解釋解散決定,並通知於8月28日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討論及決議修改會章,修訂解散門檻。電郵中明確告知會員,教協目前形勢較想像中嚴峻,《蘋果日報》前車可鑑,拒絕解散將遭拘捕及凍結資產,已委託獨立會計師處理清盤工作,清還所有債項後,餘額由合格會員均分。
不過,教協今次召開的修改會章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僅限會員代表出席,教協現時有約3千名會員代表。根據會章,開會的法定人數則為80人,今日出席人數雖合乎要求。但在解散教協這個重大問題上,廣大會員都「被代表」投票。口口聲聲說民主的教協,最後也是由少數主宰大多數,又何來民主呢?
教協由一個專業教師工會走到滅亡,可以說是咎由自取。由2003年反對23條開始,教協就扮演積極分子,之後反國教、違法佔中都有他們的身影。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中,教協推波助瀾,組織遊行、煽動師生罷課,又包庇播獨、涉違法的失德教師,借出場地予主辦者搞「35+初選」宣傳記者會,教協不搞專業搞政治的事實,香港市民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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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85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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