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雖然宣布解散,但係有關資產至今仍不明,支持相關執法部門徹查,還公眾一個交代!//
惡行纍纍的民陣宣布「收檔」,是否想將其過去所為一筆勾銷呢?民陣資產至今不明,仍欠公眾一個詳細交代!
創立近19年的民陣今午(15日)發聲明,指已於上周五(13日)召開周年大會,出席成員團體一致議決由即日起解散,約160萬元的資產將指示民陣資產託管團體捐給合適的團體。
聲明續指近一年多來,政府不斷以疫情為由,拒絕民陣及不同團體的遊行申請,各成員團體遭受打壓,民陣本希望繼續以原有的方式與大家迎難而上,但召集人陳皓桓已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書處已無法維持運作,在沒有成員參與來屆秘書處下,只能無奈宣布解散。
《港人講地》早前總結民陣至少有「亂港四宗罪」,包括多年未註冊,涉違《社團條例》;涉勾結外國,唱衰香港,屢辦遊行涉為暴亂搭台,或違《國安法》及多年來大型遊行所得籌款逾500萬元不知去向,有洗黑錢之嫌。
民陣臨時召集人鍾松輝曾表示,不清楚民陣資金情況、存款銀行、戶口帳號等,正在服刑的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亦從未向他交代,但如今聲明中,竟言之鑿鑿聲稱民陣資產有160萬元,究竟當中是否有人蓄意隱瞞呢?為何逾500萬元僅剩160萬元呢?這160萬元又包括什麼資產呢?存放在哪裏呢?民陣都未有向公眾交代清楚。
至於民陣將資產給予合適團體,當中又有否違反法律?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如此分析。
傅健慈:「為何由500萬元一剎那變成160萬元,究竟用了什麼方面?這麼數目有很大的落差,而且他準備捐給什麼合適團體亦沒有提及,這樣不排除涉及黑金、清洗黑錢,利益輸送、『落格』、做假帳的嫌疑,民陣有責任向公眾清楚交代他的帳目,任何人或者某團體給予你一大筆金錢,你都有責任去搞清楚這筆錢的來源,如果他給予這筆錢是進行反中亂港的行為,你接受的話,這個可能會觸犯《港區國安法》,或者香港本土法律一些串謀罪。」
民陣解散就可以洗清洗白?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早前表示,警方蒐證早有部署,對於任何人違法,不要以為可以逃之夭夭。 警方今日亦發聲明,指民陣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亦非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 正積極跟進民陣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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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p4711@yahoo.com.hk
3年前+85298****49
3年前龙的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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