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為求解散,真係「龍門任佢搬」,咁樣急急解散係咪想逃避刑責呢?逾4億資產又點樣分呢?如果唔好好公開交代,又對9萬個會員公唔公道呢?//
教協過去經常批評政府搬龍門,但就「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為求急「拉閘」,計畫狂搬龍門,今日更刪去其社交專頁,難道是想將過去所作所為一筆勾銷。
逾9萬名會員的教協周二(10日)突然宣布,經理事會一致同意決定解散,並啟動相關程序,被外間質疑「先斬後奏」,因為教協章程訂明,必須有全體合格會員三分之二或以上,即至少6萬3千人,以秘密投票表示同意方得解散,但有關門檻極高,教協會長馮偉華亦承認,要三分之二會員投票「基本上不可行」,將先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修改會章,調低投票門檻,究竟具體如何操作呢?
以「會員代表」取代「全體合格會員」投票?
據悉教協有兩萬名的「榮譽會員」無表決權,扣除他們,符合投票資格的「合格會員」人數仍達7萬5千人,仍要5萬人通過始達門檻,為免「橫生枝節」確保通過解散決定,有消息指教協理事會或會出新招,提案由「會員代表」代替「全體合格會員」投票。現時教協約有3千1百多名會員代表,主要來自各級學校及大專院校,若通過比例維持三分之二不變,即有望將門檻下調至約2千人。
逾4億資產去向不明?
至於一旦解散,如何處理資產亦成為公眾關注焦點。教協現時擁有6項物業,合共估價逾4億元,另據去年的財政報告,教協流動資產約1億3千萬元,流動負債有5808萬元。惟教協有兩重身份,處理資產亦不同。
教協作為是一個職工會,根據《職工會條例》,解散需按職工會章程規定議決處置剩餘經費方法處理。而按教協章程,解散後餘款由合格會員均分或按會員代表大會決定處理,若將淨資產分給逾9萬會員,每人僅可分得數千元。
另外,教協轄下設有「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育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是一個在1995年成立的註冊慈善機構,據知其中主要是司徒華教育基金,據稅務局慈善機構稅務指南,有關團體解散後,餘款應捐贈予其他慈善團體。換言之,教協會員則不能攤分該公司的資產。至於該基金有何資產、是否包括教協的業務?教協一直未有交代。
究竟教協用什麼身份處理逾億資產,一切都是謎,而教協管理層如此急急求「解散」,背後原因是什麼?是否想為銷毀證據逃避刑責呢?一眾理事未有交代,對逾9萬名會員又是否公道呢?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