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與自由係香港核心價值,我們一定要強烈譴責呢啲恐嚇法官嘅狂徒,支持執法部門嚴正執法,將違法者繩之於法!//
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周二(27日)就首宗國安法案件作出裁決,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罪成。不過,在裁決後的當日下午5時,司法機構接獲電話恐嚇,一名男子致電法官杜麗冰稱「我會放炸彈炸你」,之後又責罵其餘兩名法官,聲言會斬死他們。警方將案件列作刑事恐嚇,正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司法機構高度關注事件,發言人指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律政司則指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恐嚇並威脅人身安全,政府必定嚴正執法,絕不會容忍這種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卑劣惡行。
其實今次已非首次有法官接獲恐嚇電話翻查資料,去年12月3日,獲委任為《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在辦公室接獲一個恐嚇電話,通話中一名中年男子揚言要炸死他及其家人,事後蘇惠德報警求助。
另外,今年5月28日,法官胡雅文就前年10.1非法集結案判刑,判全案10名被告均罪成,黎智英判囚14個月、李卓人、梁國雄、陳皓桓等人囚18個月。法官胡雅文辦公室其後先後接獲至少3個恐嚇電話,致電者明言會對她及其家人不利。
除了恐嚇法官之外,亦有法官表示屢遭電話滋擾。國安法指定法官、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於本月(8日)處理一宗暴動案件提訊時透露,最近兩個月不停地被人以低端形式,包括傳真文件到其官方電話作滋擾等。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直指恐嚇法官行為非單一事件,並強烈譴責有關狂徒。傅健慈認為有關個案亦反映出確實存在有一些針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挑戰國安法的人士,他們是死心不息、目無法紀!
傅健慈強調,恐嚇法官是一項嚴重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的規定,如果經簡易程序,可以被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2年,如果經公訴程序定罪,可判監禁5年,我亦呼籲執法部門嚴正執法,盡快將罪犯繩之於法,接受法律制裁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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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yicai5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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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龙的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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