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就係犯法,咪以為道歉就可以無事,港大學生會呢啲所謂「悼念」如果真係違反《港區國安法》,支持警方嚴肅調查跟進!//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動議「感激」7.1孤狼式恐襲刺警案的兇徒風波愈鬧愈大,涉事學生更被質疑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國安處上周五(16日)出動,派出數十名警員到港大學生會及校園傳媒辦公室等地方搜證,並檢走一部電腦主機及多個載有證物的膠箱。
據消息人士指出,警方國安處正全方位調查事件,並已從港大校方管理層索取涉案學生的名單及其資料,聯同入境處展開聯合行動,在各個口岸嚴密布防,以防止有關人士企圖離開香港。
據知,警方還向法庭申請即時羈押調查,任何協助涉案者離境或匿藏的人士都會被拘捕,包括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0條「協助罪犯」罪拘捕協助者,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10年。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的動議在某程度上等同認同或美化刺警案兇徒的行為,絕對有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警方正循《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罪調查案件;或從《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等罪行入手,並解釋指早前警方入港大校園搜證,是要調查涉事學生行為背後的意圖及目的。
蕭澤頤強調「犯法就係犯法」,所有人犯法都要承擔法律後果,年輕人亦不例外,儘管港大學生會轄下組織在各方譴責後已公開道歉並全體辭職,但認為道歉最多當作求情理由,不要以為可能無罪。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於本月7日通過動議,「感激」7.1孤狼式恐襲刺警案自殺身亡的兇徒梁健輝「為港犧牲」,受社會各界批評後,學生會極速撤回議案、致歉及幹事辭職。港大校方之後已強硬出手整治學生會,包括宣布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發信要求學生會於本月21日,遷離學生會綜合大樓等。
如今警方高度關注事件並強調會嚴正執法,涉事港大學生若違反《港區國安法》,勢必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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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90****65
3年前Happy21
3年前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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