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法將「起底」刑事化,對市民來說絕對係一個喜訊,不過仲有假新聞問題需要監管,希望政府部門認真研究。//
市民王先生:「未經反覆驗證或者審查,隨便將別人的資訊放上網,可能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結果,好明顯現在很多人不會考慮!」李先生則認為如果將警員私人資料擺上網,給人看是不應該,「這個是報復性及針對性令人難堪!」吳先生更表示每人都想保障自己的私隱,不想被公布這麼多資料,而有法例管束,對於保護私隱有作用!
前年反修例事件以來,很多高官、議員、警員及市民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電話、住址等都被人放上網,飽受「起底」騷擾,破壞了正常生活。私隱專員公署過去2年更曾接獲逾5700宗關於「起底」的投訴。為禁止「起底」行為,政府將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將「起底」刑事化,條例草案將於週五(16日)刊憲,下星期三交上立法會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
「起底」刑事化條例將罪行分為兩級。第一級屬簡易程序,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個人資料,及有意圖或罔顧導致當事人或家人受指明傷害,意即毋須實際傷害亦可入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第二級屬公訴程序,披露某人的個人資料後,對當事人或家人構成了指明傷害,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條例亦都賦予私隱專員就「起底」作刑事調查,並於裁判法院提出檢控,較嚴重的個案可轉交警方跟進或律政司起訴,沒有合理辯解而沒有配合調查,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和監禁1年。
同時新增「域外管轄權」,無論披露資料的人在香港或海外,私隱專員都可強制要求網絡服務供應商指定時間內封鎖「起底」網站,以及海外社交平台移除「起底」內容,違者可罰款10萬元和判監2年。
政府雖然將立法審議打擊起底行為,但本港近年出現多宗暴力襲擊事件,日前更發生聳人聽聞的7.1孤狼式恐襲,這往往與網上虛假資訊、煽暴及仇恨訊息有關,實有立「反假新聞法」的必要,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曾表示,制定「反假新聞法」複雜及具爭議,但民政事務局局長會認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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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96****27
3年前shuyicai58@gmail.com
3年前龙的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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