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過往亂象不斷,更多次公開發表煽暴涉嫌違法言論,校園並非法外之地,支持港大校方出手整治,撥亂反正!//
港大學生會亂象不斷,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更於本月7日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自殺身亡的兇徒梁健輝「為港犧牲」的動議,受各方批評後,港大學生會最終極速撤回議案、致歉及幹事辭職。為撥亂反正,港大於周二(13日)發聲明,除強烈讉責評議會公然美化暴力的不當行為外,更連出4招,強硬整治學生會!
一:全面和學生會割席
其實早於4月底,港大學生會因屢次利用校園作政治宣傳平台,公開發表煽暴等言論,港大已決定收回學生會會址、不再為學生會提供財務管理等服務。現根據聲明,港大校方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作為獨立註冊社團)現有在校內的角色」,即學生會若負上刑責,一律與校方無關,將不會提供法律協助,這意味港大與學生會全面割席。
二:全面否定港大學生會地位
聲明又指「校方將設立專責團隊,協調和處理學生的各類事務,保障正常的學生活動不受影響」。這表示港大校方將取代學生會為學生提供服務的職能,而港大學生會將不再代表學生。
三:嚴懲涉事學生
聲明表示,港大校方會「按大學程序,嚴肅調查學生會評議會事件,並根據調查結果,對涉事學生作進一步處理。」意即當晚有份出席評議會會議的學生,將可能面臨嚴重處分。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曾指,校方將審視是否開除涉事學生會成員學籍。
四:警方國安處將追究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曾報章撰文,指《港區國安法》已設有「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更引用歐洲、英國及法國的反恐法例和案例指,任何人公開為恐怖主義行為辯解,即屬犯罪。港大校方早前曾透露,已邀請警方國安處調查學生會評議會有否違反《港區國安法》。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電台節目上則指出,根據聯合國及全球反恐條例的定義,殺警以威嚇社會、政府已屬於恐怖主義,更強調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所為,存有宣揚恐怖主義的成分,有機會進入司法程序,「刑事罪行就是你犯了就犯了,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撤回議案並辭職,只是求情理由,但不代表沒有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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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藍粉,講道理
3年前shuyicai5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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