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解散職員,縮減常委就可以規避違法風險?咪咁簡單!//
《港區國安法》在香港生效超過一年,綱領之一為「結束一黨專政」的支聯會昨日(10日)宣布,基於香港政治環境急劇轉壞,受到愈見激烈和明顯政治打壓,決定採兩項策略性「防風」措施,包括減少常委人數一半剩七人,蔡耀昌、麥海華等辭任,留任的包括正還押或服刑的主席李卓人及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支聯會又表示將本月底遣散所有支聯會職員。辭任的常委(秘書)蔡耀昌指,支聯會仍有存在價值,會繼續以有限資源運作,暫時不會解散,亦沒改綱領,又強調今次變陣是為減低成員在《港區國安法》下的法律風險。
成立32年的支聯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其綱領「結束一黨專政」屢屢被質疑涉嫌違法。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曾不點名指,叫囂「結束一黨專政是香港繁榮穩定的真正大敵」。而支聯會舉辦多年的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在這兩年亦因疫情原因停辦,加上仍然留任的僅七名支聯會常委,有近一半身負控罪,支聯會可否如蔡耀昌所說「有存在價值,可維持運作」呢?縮減規模、遣散職員的做法,又可否規避法律上的風險呢?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就支聯會未修改「結束一黨專政」網領是否違法一事回應,指中國憲法列明中國政治體制由共產黨領導,任何想推翻或持相反意見表面上有問題,亦要視乎證據、行為及言行。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則指,支聯會即使縮減營運規模,但仍然維持「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無助減低法律風險。他亦指出,即使支聯會解散,但《國安法》已生效一年,當局仍可追究期間所涉的違法行為。
而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這個組織的存在就是危害國家安全,因為你的目的是危害國家安全,去推翻一黨執政,這個存在已經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政府有個正面的責任去維護國家安全,而任何組織影響國家安全,就應該被取締。一個人以上的合夥或組織都屬於社團,支聯會當然不止一個人,如果支聯會變成一個人的公司,他都可以被取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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