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開審,相信將有更多證據在法庭披露,待法庭能作出公正的裁決!//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天(23日)在高院原訟庭開審,多國領事到場旁聽。涉案23歲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另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被告否認全部控罪。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審理。杜麗冰法官一開庭便指,有人開庭前在法庭內拍照,法庭決定報警處理,並提醒所有旁聽人士不得在庭內拍照或畫畫。
控方指,《港區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晚上11時正式實施。翌日下午約3時,被告揹上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句的旗幟,由東隧駕駛電單車至灣仔。當時警方在灣仔各主要幹道設立路障,截查往來車輛。被告卻無視警方指令,先後突破警方多條防線,期間有市民歡呼。最後被告闖入警方在謝斐道及柯布連道交界的第四條防線時,有警員試圖攔截被告失敗,電單車最後涉嫌撞向3名警員,警員在事件中受傷,被告及後亦倒地受傷。
控方又引述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意見,指「時代革命」旨在推翻舊制,「光復香港」則暗示港府落入敵人之手,兩詞合併而言,即要把港府從中國政權中分離獨立。控方指被告有意用旗幟上的字句,與他駛經的路人溝通,有關行為是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首日進行,反映有政治目的,以煽動他人去干犯分裂國家罪行,其駕駛行為亦嚴重危害社會及警員的安全。
案件預計審訊15日,控方將會傳召15名證人作供,亦會展示涉案不同大廈的閉路電視片段,以顯示被告的駕駛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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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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