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媒踢爆有炯炯眼神嘅「爆眼女」已離港,點解佢唔交代清楚自己受傷來龍去脈呢?事件仲揭露了本港法援制度漏洞,政府真係要正視//
早前有傳媒踢爆,報稱前年8.11在尖沙咀示威現場被警察布袋彈傷及右眼的「爆眼女」,已於去年9月離港赴台。據相關圖片可見,少女雙眼炯炯有神,看不出傷痕。工聯會九龍東團隊昨日早上(26日)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批評「爆眼女」欺騙港人、迷惑人心,是煽動煽惑社會暴動的元兇之一,並促請警方正式起訴和通緝「爆眼女」。
工聯會九龍東總幹事鄧家彪指出,「爆眼女」報稱被警察所傷後,有網民發起連續三天的「和你塞」機場堵塞行動,造成極大損失。機場不但癱瘓,還出現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被打的慘劇,把國際社會對香港文明、理性及和平的印象一掃而空。他強調,這個並非一個人的人權和私隱問題,而是嚴重影響香港社會安寧的重大問題,懷疑「爆眼女」的背後有組織協助包裝及捏造事件,更反問「爆眼女」若真的正大光明,為何一再用假名、化名及藝名。
工聯會社區幹事余邵倫則就事件列舉三大法援漏洞:一)爆眼女利用法援作司法覆核,目的旨在拖延警方調查真相;二)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10條3d指出,申請人作出申請後,曾經離開香港並連續6個月逗留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法援署署長可拒絶提供法援,而報道亦指,爆眼女去年9月已離港赴台,故余邵倫懷疑其代表律師夏博義和法援署一早知情;三)提供法援需審視經濟資產外,還要審查案情是否有合理勝算。若明知官司必輸,法援署卻依舊批出援助,浪費納稅人的金錢,負責的法援署職員有失職之嫌。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龙一吟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