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場地,唔係用嚟俾啲反對派議員搞「長平相送」,何啟明仲未明個問題出喺邊?//
日前深水埗區議會四個反對派議員,將會議室當「酒吧」、公然邊開會邊飲酒,引起全城關注。廣男上次就同大家講過,問題的關鍵,是這班反對派議員的言行舉止,令到區議會禮崩樂壞、形象受損,當然更加辜負市民期望。可能眼見事情越鬧越大,廣男見到涉事者之一、民協的何啟明日前就出了封道歉信,並「謹此宣誓,以後在會議上不再飲酒」。廣男想講,即是做錯事、道個歉,就當不了了之?怎麼不是引咎辭職?
所謂解釋 不成理由
按照何啟明的解釋,當日飲酒是因為覺得那次大會,應該是「最後一次最齊人」的會議,所以抱著「長平相送」的心情為同事「餞行」,又稱希望公眾體諒他的「原意」並非不尊重議會,而是「對同事離別表達心意之舉」等等…對於這些解釋,不知大家怎麼看,反正廣男就不太接受了;這種「理由」,根本不成理由!
其實道理很簡單,好多事情,要分時間、地點、同場合;區議會場地,是一個嚴肅、莊重的場合,尤其會議進行期間,區議員是在履行自己職務。無論何啟明等人的「原意」如何,實質做出來的舉止,客觀效果就是無尊重區議會這個場合,亦都無尊重自己作為區議員的身份。大家想想,如果個個要「送別同事」,就不顧禮儀、不尊重場合,成何體統?這種歪理如果「推而廣之」,醫生是否可以「摸住杯底」當值?警員是否可以一邊執勤一邊飲酒?
香港不需要這種區議員!
廣男想講,這不是大家「理唔理解」的問題,老實說,「長平相送」的心情,誰人不知?現在的問題是,有人在一個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場合、做一件錯誤的事情;如果一句「sorry」就輕率了事,廣男又想問下,那以後再有同類事件,是否又可以一樣等於「冇後果」?
要飲酒,可以;要餞行,無問題,請你辭職、回家、慢慢飲,沒人攔你,但請不要拿議會的形象來敗壞,香港不需要這種「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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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yicai58@outlook.com
3年前shuyicai58@outlook.com
3年前wai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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