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講得好啱,如果繼續縱容「私了」事件,社會只會更動亂,支持法官依法重判~//
前年7月21日元朗發生襲擊事件後翌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荃灣荃豐中心的議員辦事處遭人大肆破壞。患有過度活躍症的20歲男學生朱沛恆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處1年感化令,後來遭覆核刑期,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認為刑期仍過輕,早前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最終改判入教導所。
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法官潘敏琦和彭寶琴審理。上訴庭日前頒下由彭偉昌撰寫書面判詞,認為原審裁判官對案件的嚴重性及被告的罪責,出現較嚴重的誤判。
判詞指出,「私了」行為是要搶奪法律的功能及地位,把個人眼中的對錯強加於人,並進行報復,或會造成惡性循環,令社會變得無法無天。控方及原審裁判官都沒有意識到案件涉及仇視、霸凌、恫嚇和滅聲等,辨識案件嚴重性不足。又認為控方沒有向原訟庭展示被告犯案前的舉止,原審裁判官亦沒有主動要求查看有關片段,做法令人費解、殊不理想。
判詞續指,被告面對官司仍然保持整體情緒穩定、精力充沛和能夠完成公開考試及在餐廳做兼職侍應,未有顯示他的過度活躍症屬嚴重,而被告當時穿好裝備,屬有預謀犯案,事發前更曾冷靜地與另一蒙面男子比劃交談,故認為被告絕非無法控制情緒才犯案,質疑被告缺乏悔意,因此必須改為拘禁式的刑罰,判入教導所最為合適。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龙一吟
3年前Happy21
3年前Happy21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