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工作會晤】駐港國安公署與國安委舉行協調會議 討論落實《港區國安法》執行工作並交換意見
【首次工作會晤】駐港國安公署與國安委舉行協調會議 討論落實《港區國安法》執行工作並交換意見

中央駐港國安公署今日(31日)下午與香港特區國安委舉行協調會議,雙方在會上討論自《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的落實執行工作,並就有關事項交換意見。新華社報道,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下午在特區政府總部,與身兼香港特區國安委主席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進行首次工作會晤。林鄭月娥率領全體國安委成員出席會議,而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李江舟和孫青野亦有出席。


駐港國安公署和香港特區國安委本月初分別按《港區國安法》第48條和第12條成立。依照《港區國安法》第53條,駐港國安公署應當與香港特區國安委建立協調機制,以及在工作層面與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建立協作機制,加強訊息共享和行動配合。


香港特區國安委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並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駐港國安公署與香港特區國安委建立協調機制,監督、指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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