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電視講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向全港市民發表講話、宣布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特首提出四項行動: 1.正式撤回逃犯條例草案 2.全力持支監警會工作 3.特首與所有司局長會走入社區對話 4.邀請社會領袖、專家提出建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向全港市民發表講話全文:

 

各位香港市民:

 

逃犯條例修訂所引起的示威和衝突,已持續兩個多月。對很多香港人來說,我們這個城市變得很陌生——一次又一次的暴力事件,造成許多市民、警察和記者受傷;一向安全、有效率的機場和港鐵,被人惡意破壞,造成混亂;道路和隧道突然會被堵塞;旅客擔心香港還是否安全,不願來港旅遊和經商;家人、朋友之間因不同見解而反目,持不同意見的人在街上、在學校、在網上遭受欺凌,甚至互相攻擊。

 

這兩個多月發生的事,令每一個香港人都感到震驚和傷心,亦令大家對香港感到焦慮和痛心。大家都很焦急,希望可以盡快走出目前的困局。

 

對於示威人士提出的「五大訴求」,我們在不同場合都回應過—

 

一、 有關撤回條例草案,我在六月十五日已經宣布暫緩條例草案,之後亦表明,修例工作已經完全停止,條例草案明年七月便會自動失效;

 

二、 有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政府認為有關警方執法行動,應該按既定機制,交由專責的獨立監警會處理,而不應該另設獨立調查委員會。監警會除了處理有關警方的投訴,亦正按照其法定職權,詳細審視六月九日開始,發生的一連串大型公眾活動,市民很關注的七月二十一日元朗襲擊事件是其中一個重點。審視工作的目標是重組事實,評估警方的處理,並提出改善建議。監警會已經成立國際專家小組,協助委員會工作,報告的內容和建議都會公開;

 

三、 有關示威活動的定性,我們多次重申,法律程序上不存在「暴動定性」。律政司已清楚指出,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都是按證據、按法律、按《檢控守則》作出;

 

四、 有關要求釋放所有被捕人士,不檢控、不追究違法的人,這些要求是法治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根據《基本法》,律政司的刑事檢控決定,必須不受任何干涉,否則有違香港的法治精神;

 

五、 有關雙普選,這是《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及互信的氛圍下,以務實的態度進行討論,否則只會令社會更加撕裂。

 

這五點回應是平衡了不同因素而提出,我知道,我們的回應未足以平息社會上許多人的怨氣,但不斷升級的暴力,持續衝擊社會秩序,又能否解決目前的困局呢?請大家想一想,我們是否應該透過對話,為香港尋找出路?

 

很多人說,展開對話要有基礎。作為行政長官,我有責任盡一切努力,在種種局限下尋找社會向前行的機會。我現在提出四項行動,希望作為社會向前行的起點。

 

第一,特區政府會正式撤回條例草案,完全釋除市民的疑慮。保安局局長會在立法會復會後,按《議事規則》動議撤回條例草案。

 

第二,我們會全力支持監警會的工作。除了邀請海外專家,我已委任兩位新成員加入監警會,他們是余黎青萍女士和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我向大家承諾,政府會認真跟進監警會日後提交的報告建議。

 

第三,由今個月開始,我和所有司局長,會走入社區與市民對話,讓社會各個階層、不同政治立場、不同背景的人士,透過對話平台,將種種不滿直接說出來,一起去探討解決方法;

 

第四,我會邀請社會領袖、專家和學者,就社會深層次問題進行獨立研究及檢討,向政府提出建議。經過兩個多月因修例工作引起的衝突,大家都意識到,我們眼前的矛盾是反映了長期積壓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例如房屋和土地供應、貧富懸殊、社會公義、青年人的機遇,以至公眾參與決策等。我們的對話平台,亦可以讓大家一起探討這些問題。

 

各位市民,持續出現的暴力正動搖香港法治的根基,極少數人挑戰「一國兩制」,衝擊中央政府駐港機構,污損國旗、國徽,將香港推向危險的境地。無論市民對政府或對社會現況有多大的不滿,暴力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目前,最迫切的就是要遏止暴力、捍衞法治、重建社會秩序。政府會對所有違法及暴力行為,嚴正執法。

 

我和團隊很希望,今天提出的四項行動,可以為打破困局行出一步,以對話代替對立,為社會帶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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