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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掟玻璃杯案同吳文遠掟三文治案,CY雖然係遇襲受害人,並不怕上庭作供,兩次上庭作證,傳媒都有廣泛報道﹗//
「我在每次遇到襲擊下,完全配合警察和司法機關的調查和審訊。法官在判詞這樣說,不知道他有沒有看到當時我在黃毓民案 ,即吳文遠案發生前四個月,我在法庭所做的證供。我在法庭作證,黃毓民案的法庭作證,傳媒有廣泛而且高調報道,這些報道今日在網上仍可以找到,所以法官完全不需要提出這個『如果』,更加不需要提出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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