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聞一分鐘 】前高官無溫書 噏咗當秘笈?

考試唔溫書,解錯題目,自然唔合格,無熟讀《基本法》,解錯條文,就梗係「火羅」爆啦!講緊既係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佢日前應邀去外國記者協會發言講政改,批評中央「搬龍門」,佢話《基本法》既附件一,如果要修訂選舉行政長官安排,要得到立法會議員既三分二「同意」後,要得到行政長官「批准」,然後報告全國人大,無講過要得到中央政府「批准」喎!

到底陳太錯喺邊呢?最好睇返基本法原文啦,正確既係三分二立法會議員「同意」修訂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後,係要得到行政長官「同意」,而唔係「批准」,之後係要得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既「批准」,唔係「報告」;仲有呀,人大還人大,中央政府還中央政府,唔好撈亂先得架!自己冇溫書,仲話人「搬龍門」,誤導國際媒體。陳太之前特登去美、加尋求外國介入香港事務,唔知係咪咁同人講呢?究竟陳太係唔熟書,定係有心咁講,咁就得佢自己至知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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