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星期六後,「噓國歌」將負上刑責?】湯家驊:納入附件三後成為香港法律一部分、有機會執法、刑罰上限是七年、呼籲香港人不要以身試法 發表於 2017-11-02 09:45 分享 讚好 0 //湯大狀表示,就算《國歌法》本地立法程序未完成,但列入附件三後已經可以執法!希望某啲喺球場作出噓國歌行為嘅人士,唔好再搞搞震!支持《國歌法》請畀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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