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過後,隨即發生三件好事。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和嶺南大學,近日分別將長期存在校園範圍的三座雕塑移走,其中較為人熟知的當然是港大的所謂「國殤之柱」,而另外兩座較少人談論的,包括中大的「民主女神像」和嶺大的「六四浮雕」,今日亦已被校方移走。這幾座雕塑,在法、在情、在理,早就不應存在於大學範圍,如果校方終於願意「動起來」,終究都是一件好事。
強行豎立的「僭建物」
關於「國殤之柱」,近日已有大論評論談及其不應豎立的理由,在此不贅。至於放置在大學火車站對出大學廣場的「民主女神像」,情況其實跟「國殤之柱」差不多,同樣是在未得校方同意及批准下,強行在中大校園範圍豎立的「僭建物」。翻查資料,當日的情況大概如下:2010年,中大學生會建議將「民主女神像」在中大長期擺放,與港大「國殤之柱」互相呼應,校方一直以「必須堅守政治中立」為由拒絕。惟當年「六四」燭光集會後,中大學生會與逾千名市民強行將該雕塑運入中大,並擅自豎立。
事實非常清楚,中大校方作為業主及管理人,根本從未批准將有關雕塑放置在校園範圍,當年的中大學生會視法律如無物,聯同數百名不知從何而來的「外來人」,雀巢鳩佔以雕塑「佔領」校園範圍,行為不單於法、於理不合,而且過程無異於「霸王硬上弓」,根本就是恃惡行兇。過去幾年,中大學生會及部分中大學生是甚麼態度,社會有目共睹,校方一直容忍,毫無疑問是出於息事寧人的心態,期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今,中大學生會停止運作、而雕塑的疑似擁有人支聯會亦已解散,在此前提下,校方動手清理,根本就是正常不過,也理應得到社會尊重和支持。
日久失修、早應移走
至於原來放置在嶺大的「六四浮雕」,則相對上沒有「國殤之柱」或「民主女神像」那樣「離譜」;翻查資料,同有關雕塑當年是獲得校方批准放置在校園,惟申請放置上址的學生會則明顯管理不善,早於2019年已有報道指出,有關雕塑日久失修、浮雕破落不齊,更有白蟻在內築巢,只懂去申請放置,又不懂去保護,嶺大學生會可曾反躬自省?再者,若這座6.4米闊、2.3米高的雕塑有一天突然塌下,甚至不幸壓傷途人,這個責任會由誰去負?事實是,校方作為業主,當然是責無旁貸;以往為了息事寧人而置途人風險於不顧,如今社會情況已改變,校方當然也再無藉口推搪。
對於有批評指,香港的大學移走三件雕塑,令大學內言論原則被破壞殆盡云云。然而,在談言論自由之前,香港市民還是應該談談法理,問一問當年強行將雕塑放置在大學範圍的人,持的是甚麼法理依據。「為了表達一己政治訴求,無視法律責任和業主權益,對自私行為造成的風險置之不顧」,這才是整件事的本質。
是誰「未有通知」?
最後,謹引用一名候任立法會議員的說法作結,其回應清晰有力,值得社會參考。日前,一間很有「立場」的媒體記者,問及該名畢業於港大校友的候任立法會議員,問其對港大在「未有通知」下移除涉事雕塑的意見;該候任議員回應,有關雕塑在「未有通知」下放置港大超過二十年,擁有權誰屬亦成疑,移除之合乎市民期望。
沒錯,這正是問題癥結所在。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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