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的今天......
25年前的今天......

1990年4月4日,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香港基本法正式頒布。基本法的頒布,意義在於回歸後香港這一個特別行政區將有一份憲制性文件,它以法律的形式訂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等重要理念,亦訂明了在香港在回歸後實行的各項制度。

基本法頒布後,早已有人預計會持續且無間斷地出現爭拗,這可算是每一個憲法實行初期的必然現象,但經過不斷的優化及釐清,這種「陣痛」是會過去的。

破壞基本法的兇手竟然是......

近年,泛民政客不斷拋出「中央要以一國壓倒兩制」、「基本法名存實亡」、「中央赤化香港」等等極盡煽情的論調,固然他們所謂的證據似乎難以得到證實,但大抵沒法嚴正的指控他們無中生有。然而,回歸前大抵沒有人想過,真正表態將基本法擱在一旁的,竟然不是當日部分人眼中的「北京政權」,而是泛民政客和一小撮港獨分子。

回歸以來,一些泛民政客如何破壞基本法?例如是行列中一些人竟然拋出23條永不立法的狂言,無視特區政府自行立法的責任。又例如他們在政改等多個議題中,均毫不尊重中央依據基本法履行自己的憲制職責。尤有甚者,是個別政客和一小撮港獨分子竟以「本土」為名,行「港獨」之實,如揮舞龍獅旗、大搞反內地的所謂「光復行動」等等。

要數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是普選中有關提名委員會的爭拗,基本法第45條列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既然基本法已清楚寫明「提名委員會」的存在,那還有什麼可以爭拗?因此,與其說是爭拗,倒不如說是無視基本法更為貼切。

在2015年4月4日這個別具意義的日子,唏噓感湧上了心頭......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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