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觀點】建屋是目標與決心問題
【港人觀點】建屋是目標與決心問題

政府昨日公布最新《長遠房屋策略》周年進度報告,顯示公營房屋供應「頭輕尾重」,急需解決的住房問題似乎要十年後才能見效。而居於環境欠佳單位住戶更是創新高,但政府卻未有解決劏房等問題的具體計劃。作為香港民生問題的重中之重,解決住房問題、改善居住條件是香港現時和未來管治者的當務之急,遠水救不了近火,政府亦必須有短期計劃,制定具體時間表,盡快改善房屋狀況。


房屋問題要有短期計劃


報告顯示,未來十年公營房屋供應量超出預期,但三十三萬個單位中的三分一在頭五年落成,餘下三分二單位集中在後五年,「頭輕尾重」。且土地近四成來自新發展區,兩成半來自棕地和房委會工廈,涉及繁複的收地、審批、賠償、安置問題,以現時情況估算,期間遇到的變數極大,能否按時達標有很大不確定性。


據房委會公布的過去10年實質建屋量數據,2020/21年度的出租公屋只建成6,261伙,創10年最低位,而一般輪候時間最新已升至5.9年,為1999年3月以來最長。早前團結香港基金的研究指出,本港過去8年公營房屋建屋量比目標少了約10萬伙。在此狀況下,如果只是公布10年後的計劃數字,並不能表示問題解決,同時也不能安撫市民的焦慮。因此,即使港府已找齊未來10年所需地皮,也要盡快提升眼前供應。政府必須在長期政策的基礎上,盡快公布改善房屋問題的短期計劃,讓市民在可預見的時間內住房條件得到改善。否則積累的問題不解決,社會矛盾只會越來越大。


必須要有時間表


另一方面,報告顯示,現時全港居於環境欠佳單位住戶達12.71萬戶,是自2014年政府公布長策報告以來最高,當中劏房戶達9.22萬戶。不過,運房局長在受訪時表示難以訂下「告別劏房」時間表。

 

居住環境惡劣是香港房屋問題的痛點之一,政府必須要正視其衍生的社會問題。要逐步解決房屋問題,政府可以學習內地的「計劃責任制」,制定明確清晰的目標、負責人(機構)和時間表,這樣政府上下才能目標一致,按計劃一步步完成任務。否則目標、責任不清,只是一拖再拖,蹉跎歲月、損害市民福祉。


管治者的共同目標


現時房屋問題是重中之重,但市民上樓卻比之前更難。政府必須更積極增建過渡房屋等措施以解燃眉之急,並且盡快簡化收地程序,解決收回棕地的阻礙(如安置相關作業者),同時盡力拓展來源,想方設法加大力度推地產商釋地建屋、持開放態度研究任何有潛力的棕地、綠化地以至郊野公園邊陲土地等,多管齊下,以策萬全。


總之,住房問題是困擾香港民生的最大難題,也是香港問題的重中之重,解決房屋問題絕非易事,也必定要經過長期的過程。換屆在即,無論是新一屆立法會還是政府,作為香港管治者們,在房屋問題上一定要有決心、有魄力,齊心克服障礙。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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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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