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社會高度關注市區野豬出沒傷人嘅問題。漁農自然護理署尋日(17日)就聯同警方,喺香港仔深灣道採取咗「滅豬行動」,發射麻醉槍,最終一共捕獲咗7隻野豬,並即場以藥物注射人道毀滅。事後,一啲關注野豬人士非常激動,炮轟署方嘅做法「卑鄙」「血腥」,一些市民亦對署方行動提出種種質疑。一個保護市民安全嘅行動,更被造謠、抹黑為「警察對野豬嘅報復行動」。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的確,正常人睇到野豬中麻醉槍倒下嘅片段,心入面係會感到唔舒服。不過,我地都應該冷靜了解清楚事情嘅本質——近年市區野豬出沒嘅問題,係有明顯加劇之勢,而過去幾年大約有30宗野豬傷人個案,政府係無理由唔採取行動。咁好多人都會問,點解署方唔肯用遷移、絕育呢啲方法?
漁護署變招迫不得已
實情係,漁護署試過但欠成效。以深灣道一帶為例,署方2018年至今,進行咗12次野豬捕捉及搬遷行動,先後將35頭野豬搬去偏遠郊野,並為當中27頭野豬避孕或絕育,但始終唔能夠有效控制野豬滋擾,部分野豬更係「重返現場」,對市民及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因此,漁護署放棄「捕捉、絕育、放回」政策,改為以人道毀滅為目的嘅圍捕行動,實在係迫不得已,亦都係顧及市民嘅人身安全。
又有人問「即捕即殺」係唔係太唔人道?筆者睇返世界各地好多地方,其實都係以獵殺方式處理野豬。依家署方先以麻醉槍捕獲野豬,再用藥物作人道毀滅,已經最大程度減輕對野豬嘅折磨,算係比較人道嘅方法,亦都係短時期內處理市區野豬出沒傷人嘅有效方法。
日後再研究其他方法
政策並非一成不變,而係要與時並進。筆者同意,當市區野豬出沒問題穩定落黎,政府就應該著手研究其他方法,但目前當務之急,就係要盡最大努力,阻止野豬再次喺市區傷人,畢竟野豬唔係黃絲口中嘅「手足」,更唔識分「黃藍」,你同我隨時都會有機會「中伏」。如果唔好彩,有老人家、小朋友畀野豬攻擊,後果真係不堪設想。更重要嘅係,唔諗其他有效方法,任由野生動物攻擊人類,繼而引起民眾對某類動物嘅仇恨,到時追住佢地喊打喊殺,亦都唔係保障動物嘅最佳方法。保障動物權益,絕不能走向極端、不分黑白,要識得平衡返人類安全,咁先係一個安全、文明、動物友善嘅社會嘅應有態度。
野豬事件亦見仇警思想
無可否認,一場反修例暴動撕裂咗香港社會,唔少人看待一般社會事情,仍然流露著明顯嘅政治情緒,失去咗客觀同理智,變得是非不分。以今次事件為例,一啲人即時聯想到,「因為野豬咬傷一名警察,就被警察報復」,又有人對警員受傷幸災樂禍,甚至叫野豬係「手足」。事件背後反映咗一啲人嘅仇警思想,並唔係保護野豬咁簡單。
事實上,相關政府部門都應該關注其他具危險性嘅野生動物,盡快同保護動物團體開展有效溝通,一齊搵出有效益、人道又平衡到公眾安全嘅解決方法,唔好拖到發生嚴重意外之後,先至臨急抱佛腳,咁樣就可以平衡到各方嘅權益。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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