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由「被煽動者」變成「煽動者」
【鐵筆錚錚】由「被煽動者」變成「煽動者」

外號「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被指去年在示威活動期間多次叫「港獨」口號,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成,被判囚5年9個月。坊間有人質疑,例如「點解講一句口號都要坐幾年監?」,「以言入罪,香港係咪再無言論自由?」等。筆者相信,那些提出質疑的人,恐怕根本無認真看過判詞及案情。


有完整犯罪意圖及手段


馬俊文所說的並非普通政治訴求,而是煽動分裂國家的「港獨」口號,但凡涉《國安法》的罪名,刑責必然不會輕。更何況,馬俊文是分別在20宗事件中,「一而再,再而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甚至想要從學校入手,繼而推廣及滲透到社會各階層,圖謀促進下一次「革命」。他有完整的犯罪意圖及手段,絕非「講一句口號」如此簡單。


比起關注判刑的輕重,其實更應了解馬俊文犯案的心路歷程,到底有何誘因令他行差踏錯?只有知道這一點,才能避免更多年輕人誤入歧途。今次法庭就引述臨床心理學家的報告指,馬俊文是受政治人物的「獨立主張」打動,令他身懷使命感,由「被煽動者」變本加厲成為「煽動者」;而他自己亦承認,示威者的形象令他感到自我滿足,成為媒體焦點令他得到社會認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原來又是「獨派」政客帶來的惡果。


不能再有下一個馬俊文


過去的反修例暴亂,正是攬炒派政客煽動而起。不少年輕人好像馬俊文一樣,受到他們的影響、荼毒,思想行為愈來愈激進。如今馬俊文即使在法庭上,仍不見有絲毫反省,甚至在求情信中自言「對過去的所作所為,我不感到羞恥,毫無悔意」。筆者相信,馬俊文的「中毒」之深,即使法庭重判,也未必能改變他的想法,但起碼可以清晰讓公眾知道刑責及後果,阻止有另一個馬俊文出現。


馬俊文的死不悔改,只是香港眾多同激進化影響的年輕人寫照。早前涉參與中大二號橋暴動的中大學生符凱晴,也在法庭陳情時揚言:「若法庭認為重判可令她反省及後悔就悉隨尊便」。到底香港還有多少像他們一樣的人,仍然潛伏在社會?這些埋在社會的「計時炸彈」,若社會不正視問題,恐怕隨時都會被引爆,煽動更多人成為他們的一分子。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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