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報道指,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裁定,中大學生會之前的「解散」決定屬無效及「違憲」,並應重啟職務。筆者隨即有一大疑問,據報司法委員是中大學生會的「最高司法機構」,為何這個「屬下組織」,有權裁決學生會的存廢?組織又如何確保裁決能公正獨立?在眾多疑團未解之際,中大學生報就接力「出招」,借回應今次裁決來針對校方大造文章,實在難免令人懷疑,這一切是否早已安排好的布局?
學生報故意轉移視線?
綜觀中大學生報的回應,其實只有一個重點,不斷強調是「否決學校接管學生會屬下團體的合法性」,指控校方「干預學生自治」、「接管學生組織」云云。然而,回應根本是想轉移視線。
中大學生會為逃避校方要求獨立註冊的問題,於10月初突然自把自為宣布解散,事實上他們只要願意註冊,學生會根本不用解散,他們自己一手一腳搞出來的問題,最後卻將責任推諉到中大校方身上?更何況,不論解散決定有否「違憲」,學生會都是棄學生福祉於不顧,完全不負責任,為何學生報又隻字不提?
「自治」不等於可任意妄為
中大為何要求學生會要註冊,理由大家都明白。早前中大學生會當選內閣「朔夜」,不論是政綱或其成員的言行過火,甚至有觸犯《港區國安法》之嫌,校方才要急忙割席,並要求對方獨立註冊,自行承擔責任。之後中大學生會不想負責任、拒絕註冊,才弄出「解散」的鬧劇。中大學生報質疑校方要「干預學生自治」,但請他們弄清楚,這種有限度的「自治」,不等於他們可以任意妄為,甚至公然挑戰法律,中大作為校園的管理者,絕對不可能袖手旁觀。學生會想要自主權利,又不想受到限制規管,世界那有這種便宜之事?
中大學生報的心態其實亦不難理解,自從2019年反修例暴亂以來,這種扭曲的觀念相當普遍。過去暴力示威者到處打砸搶燒,他們被警方拘捕、起訴後,就有攬炒派支持者出來要求「解散警隊」、特赦所有違法示威者;在攬炒派的眼中,搞事的人沒錯,而且要原諒及包庇他們,錯的只是那些指正他們的人。在這種強盜邏輯之下,他們永遠不會自省及自以為是,總是覺得被世界虧欠,到底何時才能醒過來?
原圖:中大學生會社交網頁、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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