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涉網上發布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資訊等行為,被控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分裂國家及兩項洗黑錢罪。鍾日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但他在庭上聲稱「我問心無愧」,遭法官警告切勿發表政治宣言。
實際上,近來在法庭「發表宣言」者絕非孤例。近日區域法院分別宣判前年十一月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暴動案,其中一名被告、中大學生符凱晴在庭上稱,不認同法律本身,對自己行為並不後悔;若法庭認為重判可令她反省及後悔就「悉隨尊便」。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因參與去年7.1 的非法遊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陳皓桓在庭上雖然認罪,但公開批評《公安條例》乃「惡法」,強調絕不後悔云云;反對派老牌政客楊森,因參與前年8月31日港島的「未經批准集結」而被檢控,他在庭上強調「認罪但不認錯」……
更有甚者,出獄之後也毫無悔改之心。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因非法集結罪成判囚半年,日前刑滿出獄,竟以「壯士歸來」的姿態接受專訪,除了「控訴」獄中「規矩無人道」,全程毫無反思、悔過之態,似乎完全不知自己為何入獄。
盡快扭轉「是非不分」的社會風氣
為何違法者不知錯還理直氣壯?2019年反修例暴動中,一批亂港分子死不悔改,犯法後拒絕承擔責任,並持續藉機宣揚其錯誤理念。這股是非不分、違法不知錯的社會風氣已經形成,為數不少的犯罪分子,並不因被判刑而反省自責;在一些打著「囚權」旗號的組織鼓動慫恿下,更多被判刑的暴徒,死心不息,幻想繼續「鬥爭」。他們抱著這種不知錯、不認錯、不知悔改、是非不分的思維,美化犯法行為,英雄化自己的入獄經歷,更有甚者企圖在監獄內拉幫結派,試圖推翻懲教制度。這種思維無疑是隱藏在社會的定時炸彈,尤其對青年來說影響巨大。
社會要反思這種目無法治、是非不分恐怖的社會風氣是如何形成。綜合來說,國安法之前,香港相關案例判決太鬆,無阻嚇性,使得犯法成本很低,令這些反中亂港之徒心存僥倖,法律失去阻嚇作用。而之前社會上鼓吹犯法的勢力太多,也給年輕人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要扭轉這種是非不分的社會風氣絕非短期易事,行動刻不容緩。社會應高度關注,從基礎教育及法律知識學習入手,樹立青少年正確的是非觀念和法律意識。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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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龙一吟
3年前龍的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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