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嘅媽媽,日前透過網台發布錄音,邀請案中疑犯陳同佳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聽日去到政府總部「面對面問清楚」。見到潘媽媽鍥而不舍咁去為女兒討回公道,真係覺得好心酸,亦好同情佢一家嘅遭遇。之不過,以事論事,潘媽媽個焦點其實係擺錯咗,佢要求陳同佳出嚟交代,囍雨當然無意見,但如果係針對港府同保安局,其實完全係對錯焦!事實係,陳同佳去唔到台灣自首,罪魁禍首係台灣嘅民進黨政府玩政治,一直唔同意簽發入境證畀陳同佳所致。潘媽媽要怪責、施壓嘅對象,應該係專搞「台獨」嘅民進黨政府先啱!
台灣刻意阻撓 陳同佳無法成行
陳同佳前年10月因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後,曾經公開承諾赴台自首,而協助佢嘅聖公會牧師管浩鳴亦多次強調,陳同佳自首意向無變。然而,陳同佳要去台灣自首,唔係買張機票就得,而係要先同台灣申請簽證;但係,台灣當局一直拒向陳同佳發簽證,如果連網上申請簽證唔批,相信落地簽證更加無望。陳同佳無有效嘅赴台簽證,航空公司就唔能夠畀佢上機;如果航空公司夾硬做,可能會被台灣當局追究、罰款,仲要負責埋將未能入境嘅陳同佳,由台灣遣返回香港,所以根本就行唔通。
台灣當局掌握檢控證據
依家台灣民進黨政府一直堅持,話必須要同香港政府直接談判有結果,先至畀陳同佳去台灣自首。但係囍雨就唔明啦,其實成單案都係喺台灣發生,不論係兇案現場嘅搜證、陳同佳拖住藏有潘曉穎遺體嘅行李箱,離開事發酒店嘅閉路電視片段,甚至係受害人嘅驗屍報告等物證,一直係掌握喺台灣警方手上。只要陳同佳能夠去到台灣,相信台灣執法部門夠晒證據去檢控佢。如果民進黨政府唔係玩政治手段,一早畀陳同佳入境,成件事早已經完滿解決咗,就唔洗令到潘媽媽受長期受到呢啲咁不必要嘅煎熬。
無論係囍雨或者其他香港人,都好體諒潘媽媽,知道佢想還女兒公道,想早日沉冤得雪嘅心情。但如果潘媽媽只係繼續向處於被動嘅港府施壓,根本只係無濟於事。陳同佳涉嫌喺境外殺人,香港無司法權處理,而佢涉及嘅洗黑錢案,已經刑滿出獄,喺法津同現實層面上,佢已經係「自由人」,可以隨心行動同生活,港府無角色去干預或干涉。潘媽媽若然想早日討回公道,不如直接隔空向台灣民進黨政府喊話,叫佢哋拎返個良心出嚟,唔好再諸多阻撓,以伸張公義法治為先,放低一切政治考量,畀陳同佳入境自首,咁樣可能仲有用。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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