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中大學生會解散 自食其果不值同情
【秉文觀新】中大學生會解散 自食其果不值同情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學生會今日宣布解散,理由是校方要求其向政府獨立註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該會曾徵詢專業法律意見,相關大律師建議學生會「不需要」獨立註冊,惟該會最終亦選擇解散。中大學生會已有50年歷史,可說是香港其中一個歷史悠久的組織,惟近幾年中大變成社會口中的「暴大」,中大學生對此亦沾沾自喜,學生間出現如此恬不知恥的現象,學生會作為學生代表實在難辭其咎,從該會的解散聲明就能看出,中大學生會對自己所作所為有避忌,害怕承擔法律責任,名副其實「違法時勇武,負責時龜縮」。如此學生會,解散只會是必然的結局,自食其果實在不需同情。


學生會不肯註冊 主動解散


有別於其他大學學生會自行註冊成獨立的團體,中大學生會是香港八大院校學生會中,唯一一個仍根據其大學條例設立的大學學生會。法律上,中大學生會是中文大學一部分,並無獨立的身份。今年二月,基於中大學生會無底線地煽暴、鼓吹暴力、「港獨」等惡行,導致校方不得不與其割席,要求學生會獨立註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中大校方今天發聲明也強調,最近八個月仍在與學生會溝通,建議學生會按照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進行註冊,以確保學生會能夠依法運作,惟一班「縮骨」的學生代表最終仍決定解散。


光是其中邏輯,已不禁讓人生疑:學生會決定解散,到底是不希望「依法」運作,還是不希望「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中大亂象多 學生會難辭其咎


事實上,中大近年亂象頻生,學生會跟此脫不了關係。2017年,中大校園內出現大量「港獨」宣傳品,部分更在學生會管理範圍,學生會更多番拒絕校方清走宣傳品的要求,明顯是要趁機宣揚分裂國家的思想。


隨後,中大校園內激進抗爭的情況愈演愈烈,2019年發生了震驚社會的中大「二號橋事件」,大批示威者在中文大學二號橋向吐露港公路投擲物件,與到場制止的警方發生激烈暴力衝突。警方後來在中大內檢取約3,900個汽油彈,校園猶如「兵工廠」。自始至終,中大學生會不僅不反對暴力,更多番袒護暴徒、聲援暴力,態度之惡劣,令人嘆息。  


實際上,中大播「獨」的情況一直到今年都沒有收斂。今年初,中大學生會幹事會當選內閣「朔夜」,公開發表一系列引起爭議的參選宣言,包括形容校方向政權低頭,以及抹黑《港區國安法》的內容。最終校方發聲明強烈反對「朔夜」言論,並對學生會採取5項行動,包括暫停為其提供行政與大學場地支援等,並要求學生會採取與其他本地大學學生會及校友組織相同的方式,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咎由自取 不配同情


隨意數數中大學生會這幾年所作所為,可謂劣跡斑斑。但學生會解散聲明中提到「要求我們向政府獨立註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似乎極度委屈,認為應該由校方來承擔法律後果,而那些犯罪及煽動犯罪的人士可以抱著所謂理念繼續煽風點火逍遙法外。


其實這就是一部分違法暴力的年輕人自私的邏輯,也可以稱之為政治巨嬰。《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會章》宣稱其宗旨為「團結各同學,謀求福利之增進,溝通同學與校方之關係,以及服務社會」。若是為學生福利服務,為何不敢自行註冊成為獨立組織?為政治私利破壞校園甚至法治,又不敢承擔責任後果,此類學生組織根本沒有存在的價值,解散是咎由自取,不必再賣弄情懷、奢望能求得一絲同情,說穿了,他們只是一批敢做不敢認的「無膽學生」,口裡說得冠冕堂皇、一派道貌岸然,但當說到承擔責任,眾人就立刻雞飛狗走。學生代表?說出來會面紅氣喘嗎?


原圖:中大學生會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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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cp4711@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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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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