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新一份《施政報告》終於出爐,全文共十個章節約3.4萬字。當中除咗有港人非常關心嘅房屋新政策、融合國家發展大局嘅措施之外,仲有一點值得大家留意,就係喺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特首表明,將會積極推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嘅立法工作,而政務司司長將統籌檢視或激活現有法例,聚焦嘅議題包括打擊假新聞同保障網絡安全等。其實,無論係二十三條立法,定係打擊假新聞都好,其實社會都討論咗好耐,雖然暫時未知道草案詳情,但係大方向都係值得支持,應該盡快去做。
二十三條或規管煽動仇恨行為
相信大家都知道,《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係特區政府嘅憲制責任, 一定要做。就算香港已經實施《港區國安法》都好,但呢個只係維護國家嘅其中一步,而《國安法》本身亦唔等於可以取代二十三條。至於二十三條立法草案,政府暫時仲未公布,但係之前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就透露過,會研究將《刑事罪行條例》中嘅「煽動罪」加入二十三條範圍。囍雨估計,將來亦會循「煽動」方向規管假新聞,而保障網絡安全等規範亦會併入二十三條立法一併去做。如果真係咁,囍雨真係舉腳支持!
大家應該仲記得,2019嘅反修例暴動中,有好多人利用假消息、假新聞,編造出一個又一個黑暴謊言,咩「831太子站警察打死人」、「新屋嶺性侵事件」,煽動港人去向政府同警方「報仇」,激發連串暴力示威。有前車可鑑,仲點能夠坐視不理?煽動仇恨會帶嚟幾大嘅危害,大家都親身體會過,政府必須防患於未然,阻止同類事件再發生。
無損言論及新聞自由
不過囍雨都知道,當局有意立法打擊假新聞,實會有人衝出嚟批評,話法例可能會影響言論同新聞自由云云。但係囍雨想講,大家要先搞清楚一件事,「報錯新聞」同「造假新聞」係完全唔同嘅概念,兩者嘅動機完全唔同,後者係帶有惡意,甚至係為咗危害國家安全而去做。故此,即使日後有反假新聞法,喺普通法制之下,控方需要證明被告有不良或危害國安嘅動機,仲要係無合理疑點之下,先可以成功入罪,門檻可謂相當之高。大家享有嘅合法權利同自由,絕對唔會有影響。
必須保障網絡及數據安全
另外,當局提到會保障網絡安全,呢樣嘢喺現今社會,真係相當之重要。依家科技一日千里,如果想癱瘓一個城市嘅公共設施,好似電力、食水、通訊服務供應等,其實唔需要親自走去放炸彈炸毀設施,只要透過網絡攻擊,就可以令到呢啲設施停運。囍雨相信,將來政府立法嗰陣,可能會有條文要求公共設施嘅營運者,規定要符合一定保安水平,防範受網絡攻擊或資料外洩等,確保設施不受干擾或破壞。但係其實咁樣都未必足夠。
想全面維護網路安全,其實仲要設立一套機制,處理大數據同核心數據嘅保安問題。不少通訊及網絡工具營運商,都會將伺服器放喺外國,執法部門想問佢哋拎資料查案,往往都要經過重重難關,甚至係不得要領。將來政府可以考慮,要求平台如果喺香港提供服務,就必須將數據保存喺本地,並且喺有需要時供執法人員查閱。其實網絡或數據安全法,喺國際社會都好普遍,就好似新加坡國會早幾日就通過咗《防止外來干預法》,加強政府打擊外國干預力量通過「敵意資訊運動」同「本土代理人」干涉當地政治。加強對網絡平台嘅監管,已經係世界大勢所趨。
既然政府依家講明要就二十三條立法、打擊假新聞等,似乎係見到漏洞所在,要設法填補。所以囍雨就覺得,相關立法、檢視程序真係要盡快做,只要能夠更好咁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社會穩定,先至係市民大眾之福。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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