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立場新聞》昨日公開所謂的機密文件,指控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於出任行政長官任內並無申報名下公司持有子公司以及子公司持有的股權變動。但實際上,根據制度,成員無需申報相關情況,梁振英的申報已符合要求。有行政會議成員今日亦表示,行會秘書處不認為梁振英在任時違反申報機制。
那麼,為何一件合法合理的事情突然被翻出並被持續炒作?是否有人企圖利用制度作出政治攻擊?在香港完善選舉制度、幾場選舉陸續有來之時,依舊有所謂傳媒在偷換概念炒作及誤導,背後操縱者到底是何居心,大眾需擦亮眼睛。
申報明確合法合理
制度之所以成為制度,即為所有相關者劃清界限、定明規則、做出指引,在框架內規範行為。《基本法》第47條規定「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行政會議要求成員申報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權,不必申報直接持有公司名下各級子公司的股權及股權變動。相關規定清晰,成員只需要按照要求申報,即已符合要求。
扭曲事實 道德抹黑
實際上,相關報道並非不知申報無違規。從相關媒體連續兩天的炒作來看,報道並無任何實質的指控證據,只是試圖誤導、扭曲事實,用「道德」理由進行「人格謀殺」。
其實梁振英已經解釋,當年為進一步避免利益衝突,他在制度要求以外主動作出額外安排,將所有股權放入由專業人士管理的信託,他本人不行使作為該等公司股東的決策權。注意,是在制度要求以外主動作出的額外安排,已是更嚴格的自我要求,但今日仍有媒體炒作指「從道德要求來說依舊不夠」。這就難免不讓人質疑,某些媒體及所謂評論員是否在雞蛋裡挑骨頭,因為沒有法律及制度上的挑剔,那麼就自搬龍門,利用主觀的所謂「道德標準」來肆意攻擊,而其標準似乎就是「看心情」。比如「比白紙更白」依舊有人不滿足,要指責白紙「白得不夠亮」。實際上是否道德問題都是觀乎法律要求,例如避稅是社會容許的行為、亦不構成犯法,又有何可攻擊的呢?
政治攻擊 不可縱容
作為一直行之有效的申報制度,其本質是為了讓市民監察政治人物。正如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所指,制度和申報內容都可公平討論,但不能變為政治攻擊工具。
事實上,事件邏輯非常簡單, 24年來歷屆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都是按照相關標準申報,合情合理。但從來整個申報流程及內容都不是新聞,如今卻突然有媒體不事先了解申報制度要求就公開質疑和指控,又藉助事件不斷炒作,因在法律上無懈可擊,就企圖「道德譴責」。試問,掌握話語權的媒體憑主觀標準對政治人物人格轟炸是否公道?在多個選舉將至時,炒作所謂「新聞」,是故意搞亂選舉環境,抑或是企圖抹黑?
把整個制度的合法性炒作成政治攻擊,相關行為不可再繼續縱容。社會對蘋果日報式的無理攻擊及人格抹殺行為不應再忍,讓幕後黑手付出法律代價,才是香港恢復正氣的關鍵。
原圖: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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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acp4711@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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