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言論,是否無拘無束、完全自由?如果問反對派支持者這問題,他們或許會認為是;但一般講常理的人,會知道不是。自反修例運動以來,在網上煽暴甚至煽動殺警的言論「不絕於耳」,有人認為這是言論自由?錯了,這是煽動!近日,警方拘捕一男一女,涉嫌煽惑他人犯謀殺罪、煽惑他人犯縱火罪及煽動意圖。筆者只能說一句,煽動他人犯法,一樣犯法,如因政治立場或反政府而「口出狂言」,隨時要負上刑責。
煽動斬警 再多一男子被捕
據悉,涉事男女分別在網上發布兩篇涉及殺警及縱火帖文,並經Telegram及連登討論區發放,警方表示,在「孤狼式」刺警案後,有人在網上平台鼓吹暴力,煽惑他人襲擊、殺害警員,故經調查後作出拘捕行動。「一不離二」,警方昨日又再拘捕多一名男子,他涉嫌在網上發表內含「斬警案」字眼的帖文,警方強調拘捕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換句話說,所有曾在網上煽動暴力、犯法的人士,都有可能被拘捕甚至被檢控。
筆者認為,之所以不斷有挑戰法律底線,他們本身涉嫌犯罪,而有更大「罪責」的,就是一眾反對派政客以至媒體;自反修例運動以來,反對派就擺出一副「只要是抗爭,就可為所欲為」的姿態,連暴徒打砸搶燒、殺人放火他們都不會割席,把一個又一個支持者的「膽」種大了,網上有人狂言要殺警,又有何稀奇?但因為一段「狂言」,令自己隨時要承擔罪責,又值得嗎?
嚴正執法 正本清源
今次警方接連採取執法行動,筆者認為絕對是撥亂反正之舉,第一,如果警方不執法,網上定會不斷有煽動犯罪的訊息;第二,如果警方「不理」這些涉嫌違法的內容,若有極端分子聽罷然後付諸行動,不但警察人身安全受威脅,若發動的是炸彈恐襲,無辜市民一樣性命有虞。故此,警方不但要執法,而且要雷厲風行地強力執法,不能讓任何人在網上煽動犯罪,亦不能讓極端分子把犯罪計劃付諸實行。
反修例運動開始到現在,已經歷時兩年有多,反對派政客走的走、退的退、被捕的被捕,反政府大台《生果報》亦已經停運,反對派的支持者們,還認為自己可以「成功起革命」?不可能吧!經歷過大亂,香港需要重新出發,與其以「違法達義」的方式犯事,不如回歸和平,想想如何重新建設香港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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