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有媒體人涉嫌違法被捕,坊間一定會謠言滿天飛,如果係支持反對派嘅媒體人被捕,執法部門更肯定會被扣上「打壓」傳媒嘅扣子。噚日,警方國安處採取行動,《生果報》五名董事及總編輯等負責人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囍雨今日睇《生果報》社評,評論員李平「大大力」地為《生果報》呼冤,包括稱當局打壓《生果報》;用逆向思維去諗件事,係咪《生果報》董事涉嫌違法,警方都唔可以執法呢?
全方位「呼冤」 但站不住陣腳
綜觀《生果報》呢篇題為「你們支持 我們就堅持」嘅「蘋論」,首先稱「當局藉打壓《蘋果》劃出重重新聞紅線、國安紅線,香港新聞自由岌岌可危」,然後又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係「新帽子」,用以隨時隨意打壓傳媒,又質疑如何讓國際社會相信,《港區國安法》無影響大部分市民嘅自由。值得留意嘅係,文章稱《生果報》仝人「定將繼續忠誠地緊守崗位,為迎接黎明來到的時代,奮戰到底」。奮戰到底,係咩意思?繼續反中亂港,甚至繼續踩界?
喺呢度,等囍雨先講講打壓嘅問題,道理好簡單,有人涉嫌違法,警方就要執法,如果因為《生果報》董事等人係「傳媒人」就可以「免責」,咁警方仲可以執法?法律面前,仲係人人平等咩?至於講到《國安法》,其實西方國家包括「五眼聯盟」都有國安法或類似法律,如果外國可以有而中國以至香港特區有就「有問題」,囍雨就真係「諗唔通」喇!
自由 不等於可以違法
事實上,由反對派政客、反對派媒體以至反對派嘅媒體人,都好慣常地高舉自由旗幟,然後攻訐政府部門、執法者「打壓」自由;但大家要諗一諗,自由從來都唔係一個無邊無際嘅概念,例如香港市民有表達、行動自由,但就無自由危害國家安全,呢個道理,好容易明白。最後,對於坊間甚至有法律界人士質疑點解警方連《生果報》2019年嘅文章都審視,質疑《國安法》有追溯力?其實,警方睇《國安法》2020年7月生效前嘅行為,係視乎有人在法例生效後仍持續進行涉嫌犯罪行為,此時之前嘅行為就係佐證,就可以提出起訴。社會上有人借警方嘅調查故弄玄虛,所為何事呢?攻訐警方?定係為涉犯罪者「漂白」抑或轉移視線?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shuyicai58@gmail.com
3年前shuyicai58@gmail.com
3年前shuyicai58@gmail.com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