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區議員宣誓嘅《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上月刊憲並生效,據報,特區政府將會喺七月安排區議員逐一宣誓,亦正在擬訂涉及違誓或宣誓無效嘅「負面清單」,參與「民主派初選」、借出辦事處搞初選同簽署「墨落無悔」抗爭派立場聲明書都會被納入「負面清單」,粗略估計,至少有170名區議員會因此被DQ。囍雨對呢個消息嘅睇法好簡單,如果有區議員連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嘅基本要求都做唔到,咁點可能做特區架構下嘅區議員呢?
羅健熙「榜上有名」?
根據某報章嘅獨家報道,涉及「負面清單」行為嘅區議員眾多,例如民主黨就有52名區議員曾借出議辦作票站,包括主席羅健熙,如果相關人士全數被DQ,民主黨就會剩返大約30個區議員;至於公民黨及新民主同盟,則因為表明以全個政黨名義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估計最終會「滅黨」。另外,民協前主席施德來同前副主席何啟明估計會因為曾參與初選而被DQ,而其署理主席楊彧亦可能因借出議辦被DQ。如果事情係真嘅,簡單嚟講就係一眾「反中亂港」分子,隨時無得留低!
囍雨認為,其實宣誓內容以至一班區議員參選時簽過嘅聲明,要求議員們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其實只係好基本嘅要求,今次傳媒所報道嘅三種行為,好明顯係有違相關要求。例如所謂「墨落無悔」聲明書,講到明係要借否決《財政預算案》嚟要脅特區政府;至於參與「初選」,則被認為係一個「集體攬炒」行動,政府如果依法辦事,實屬情理之內。
以「獨口號」作政綱又如何?
按照「負面清單」嘅邏輯,囍雨認為仲可能有更多區議員被DQ,例如喺參選時以「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作政綱嘅區議員,應該如何處理呢?呢句口號,不論依家一班反對派議員如何「包裝」,佢本身嚟自一個「港獨」組織,「獨味」甚濃,難道借辦事處出嚟俾人搞「攬炒」初選嘅區議員要被DQ,但係講到明要「光復香港」嘅區議員就無事?如果標準更為一致,只怕用「光時」口號做政綱嘅區議員,都「唔容易」留低。
2019年底,反對派聲稱自己喺區議員選舉大勝,當時就有人講過,佢哋「只知結果,不知後果」,事情發展到今日,囍雨只能講一句,要玩火,當然要付出代價!
圖片來源:羅健熙社交網站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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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龙的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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