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曾經有評論形容,港台部分員工「可能是世界上最惡的員工」。筆者之所以有感而發,源於通訊局日前就港台英文節目《The Pulse》(《脈搏》)於去年3月播出的一集、被指有違「一中原則」作出裁決,認為有關投訴「理據不足,決定毋須向港台採取進一步行動」。筆者無意評論裁決本身,不過綜觀港台部分員工在整件事上的態度,必須說句,外界針對港台的一些詬病和批評,的確不無道理。
如果大家有印象,時任港台記者唐若韞當時在節目中,一再借「探討疫情」追問世衛官員關於台灣的「世衛會員資格」問題,以至節目出街後,社會不斷有聲音批評和質疑,港台是否有意利用節目幫台灣「爭取國家地位」。所以新任廣播處長李百全即使在投訴不成立後依然坦承,節目表達方式或令人覺得有「錯誤理解和違反一個中國的原則」,今後「會確保製作人員正確理解『一中』原則」。
港台工會不聽逆耳忠言?
從港台工會的角度,當然歡迎通訊局的是次裁決,但對於李百全的回應,他們依然「有聲出、要批評」,認為是「含糊其辭,並非以理服人」云云。筆者想指出的是,一次的裁決成立與否,是一回事;李百全所強調的,則是港台應該持之以恆秉承的工作態度和原則,港台工會在不滿什麼?!筆者在想,以他們的一貫行事作風,大家可以想像,如果今次投訴成立,他們恐怕又會扮被「打壓」;現在投訴不成立,他們更加覺得自己「啱嗮」,那請問,什麼情況下,他們才會認為自己有錯或者有問題?抑或,自己永遠「是對的」?!
請大家用常識常理看問題。眾所周知,世衛組織的組成單位,先決條件必須是主權國家,然而港台記者在台灣並非「主權國家」的前提下,將一個「不存在的問題」變成問題,而且似乎想通過「一再追問」的方式,有意無意「表達立場」甚至暗示台灣有「國家地位」,這才是引起社會廣泛質疑和批評的主要問題所在。港台工會要搞清楚,今次投訴不成立,不等於節目內容「完全無問題」,更不等於以後還可繼續「這樣做」。其實長期以來,港台被投訴的問題何止一單,港台工會是否該好好檢討、反省下呢?
公營機構 要符合公眾期望!
所謂「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筆者認為,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這才是應有的工作和處事態度;誠然,採編自主需要受到尊重,但不是「大嗮、惡嗮」的!港台要反思的,應該是製作出來的節目如何符合公眾期望、如何履行自身職責和使命,而不是要社會接受「港台永遠沒有錯」!
原圖:通訊事務局、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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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98****49
3年前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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