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將至,本來反對派又會舉辦「一年一度」的六四集會,早前有社會人士撰文批評支聯會舉辦「結束一黨專政」六四集會遊行危害國家安全、「必須禁止」,而支聯會常委趙恩來反駁,稱有關說法有違《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對港人言論和集會自由保障云云。對於支聯會代表的說法,筆者有兩大疑問,第一是疫情之下,反對派可以集會的嗎?第二則是在《港區國安法》生效的情況下,高舉反中央旗幟,又有沒有違法呢?
疫情之下 非常時期
自新冠疫情爆發後,世界各地包括香港禁止大型集會或遊行,是極為普遍的事情,當中道理很簡單,如果政府容許市民大型集結,而出現了集體染疫的情況,不論是和平集會還是「勇武抗爭」,都會變成一場公共衞生危機。在此情況下,那管你是壓力團體、政治組織甚至是「反中」機構,理論上都沒有集會的權利,因為在市民生命健康的前提下,集會權利不是絕對。
同樣重要的是,《港區國安法》於去年6月底實施,理論上任何有意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行,都為法律所禁止;支聯會多年來其中一個綱領,就是「結束一黨專政」,在《國安法》已生效的情況下,有社會人士質疑支聯會的倡議以至集會違法,絕對有道理。筆者則認為,這事情與《中英聯合聲明》以至《基本法》保障自由無關,因為兩者都沒有賦予市民「危害國家安全」的「權利」,如果大家看《基本法》第23條,當中更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反對派看《基本法》,沒有留意到相關條文嗎?
一切也是反對派造成的
將事情追本溯源,當有人控訴自己失去「悼念六四」的「權利」時,筆者要問一句,到底是誰欲把香港推向懸崖?令中央要出手制定《港區國安法》?一切一切,都是反對派煽動市民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激起市民甚至暴徒抗爭的結果。過去被容許搞集會,或是因中央以至港府對香港的反對派容讓;但經過反修例運動,反對派還以為自己可以「做乜都得」而且完係無後果?抱歉,香港已經被反對派政客「鍊爆」,不論是中央、港府以至廣大市民,都不想再看到反對派政客借機挑起事端。
原圖:支聯會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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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 wong
3年前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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