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肆虐全球,疫情下世界各地都出現一種現象,有不少別有用心的人借疫情散播假資訊及「假新聞」,令各地政府頭痛不已。本身要應對疫情已經不容易,假資訊湧現更可能引起公眾不必要的恐慌,甚至阻礙抗疫工作。早前新加坡就出現有關所謂「新加坡變種毒株」的不實言論,當局的應對方法似乎相當值得香港參考。
果斷引用法律打擊不實言論
該不實言論的源頭,來自印度新德里首席部長凱傑里瓦爾的帖文,他聲稱新加坡出現特別對兒童有害的新變種病毒株,要求暫停往返兩地的航班。事後新加坡衞生部多次澄清及駁斥,亦傳召印度駐新加坡高級專員抗議;不過,有關不實言論已被新加坡多間媒體報道,甚至在網上論壇及社交平台上轉載。有見及此,新加坡當局果斷引用《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法令》(即俗稱的「假新聞法」),要求Facebook、Twitter及當地最大傳媒集團「新加坡報業控股期刊」,向用戶發出更正通知聲明,並附近上官方相關說明連結,讓用戶查閱事實。通過這個故事,大家看到什麼?就是反假新聞法有用!
香港也應訂立「假新聞法」
相信大家可以想像到,如果香港早有類似的法例,在反修例風波期間就能「大派用場」。若港府有法律依據,可要求網上平台或媒體,就虛假資訊發出更正聲明,甚至可要求虛假消息下架,可能諸如8.31太子站「打死人」、「新屋嶺有警員性侵示威者」等謠言就不會散播。市民沒有受到假資訊的煽動、挑動情緒,或許就不會對警方及政府產生如此大的偏見,繼而引發更多暴力衝突。
打擊「假新聞」已經是全球趨勢,各國各地都有相應的做法,立法規管亦是常見做法,新加坡就是其一個好例子,香港是否都應該跟上「國際步伐」?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香港正研究立法對付假新聞,隨即有人反對,質疑將會打擊傳媒的「新聞自由」云云。筆者想說,即使日後立法,所針對的只是虛假資訊,目的是維護社會安寧,只要報道內容真確就毋須擔憂,依法享有的自由仍然不受影響,更何況,報道事實不就是傳媒基本職責嗎?
大家要深思,如果現有法律能處理「假新聞」、問題並非如此猖獗,自然不用立法規管。反修例風波期間發生的事已不能挽回,未來社會是否還要容忍「假新聞」繼續散播、誤導大眾?香港需要盡快訂立「假新聞法」!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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