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囍雨睇到一單新聞,有網媒女記者去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政府花費過萬億元推行「明日大嶼」有違《基本法》當中「量入為出」嘅財政原則;法官噚日拒絕受理訴訟,直指計劃成本、收益問題牽涉重大事實爭議,唔應該用司法覆核解決,法庭亦無權決定是否推行計劃。睇到呢單新聞,就令囍雨諗起十多年前有東涌居民就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最後令工程延遲、成本大增嘅新聞。但凡係大型基建,只要一遇上法律挑戰,整個工程隨時停工,如果將來政府推「明日大嶼」受阻,咁政府非常重視嘅「開拓新土地」方案咪會停滯,等「上樓」、「上車」嘅市民繼續「乾等」?
港珠澳大橋因司法覆核增逾60億元開支
時間回到2010年1 月,一名東涌居民就港珠澳大橋嘅環評報告「不夠全面」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判環保署長敗訴,撤銷工程嘅環境許可證,工程延遲動工,同年9月政府上訴得直。受司法覆核影響,招標同施工時間都延遲咗9個月,2011年立法會就香港口岸工程批出約304億元撥款,12月正式動工;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就表示過,當年304億元預算中,有63億元係因為司法覆核而增加嘅開支。由此觀之,如果大型基建受到法律挑戰,可能時間同金錢都會損失巨大。
如果將港珠澳大橋工程嘅「經驗」套落其他大型基建例如「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囍雨覺得工程「上馬」之時,仲可能會受到形形色色嘅法律挑戰;到時,有關計劃仲可唔可以如預期一樣,令市民2034年入伙?又或者,除咗法律挑戰,填海地遇上不平常嘅沉降問題,有關填海地仲可唔可以如期用嚟起樓?
看看機場三跑的時間表
有位熟悉填海工程嘅朋友同囍雨講,如果大家睇新聞,睇政府稱「填海工作會在2027年開始,預計2至3年時間會有第一組土地可以建屋,2034年可以入伙」,說法好似「好樂觀」,但大家睇下填海面積較「明日大嶼」少、已經開始填海嘅機場三跑工程,機場第三跑道大約由2016年8月動工,主要填海工程大約在2020年12月底完成;當填海面積較少的三跑也要用上四年多時間填海,工程範圍更廣嘅「明日大嶼」,大家相信可以「2至3年時間會有第一組土地可以建屋」嗎?
坦白講,囍雨支持填海,但認為有幾個問題社會不得不正視。第一,如果「明日大嶼」過唔到環評或者受法律挑戰而停滯,係咪香港嘅土地供應都要停滯?第二,依家係2021年,就算用「最樂觀」嘅方式對待填海進度,等到2034年,會唔會依家嘅青年到時都變老年呢?第三,政府講長遠謀劃,咁短、中期係咪可以唔理呢?
囍雨有個「特殊興趣」,就係不時留意下各區嘅樓價,基本上依家香港嘅樓價,已經再接近歷史高位,如果樓價仲要「升多」十幾年,只怕到時唔係中產買唔起樓,而係「富有人士」都會為買樓「感到吃力」。事實擺在眼前,香港嘅住房問題,已經不能再拖!
明日大嶼 非現屆政府所創
最後,囍雨想特別提醒,今屆政府經常掛喺口邊嘅「明日大嶼」計劃,其實並非現屆政府「原創」;至少囍雨睇到喺2014年1月嘅《施政報告》,上屆政府已經提出過「東大嶼都會」計劃。事實上,上屆政府喺短、中、長期嘅土地供應都非常著力,如今前特首梁振英為咗香港住房問題又唔理阻力,提出喺大欖郊野公園邊陲地興建居屋嘅方案,大家與其「轉移視線」,不如認真討論相關嘅房屋問題,包括可行性以及其他選項。繼續沉醉於爭拗,繼續只睇政治而不顧實事,根本就係對唔住有住房困難嘅香港市民!
原圖:發展局局長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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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
3年前Wendy
3年前Happ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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