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喺網媒刊登、題為《夏博義:和平示威受阻或致暴力 民眾政權情緒續升溫 借鏡北愛歷史憂現冤假錯案》嘅訪問受到各界關注,甚至連中聯辦都發聲明,批評夏博義散播歪曲言論。關於夏博義嘅背景、立場以至被外界認定係「反華」嘅言論,相信市民大眾都好清楚;囍雨反而想問大律師公會,當夏博義被人認為係「反華政客」,甚至有可能累及公會嘅時候,公會係咪要一直包庇呢個「英國政客」?如果有一日夏博義玩出火「燒埋」大律師公會,又點算?
夏博義的「個人履歷」
講起夏博義,大家可能認識佢係基於佢係大律師公會主席,或者因為佢係一個英國自由民主黨成員嘅「英國政客」;其實,作為「人權大狀」嘅夏博義,早喺2008年,就有一篇文章,內容係關於支持西藏「自決」嘅;佢成為大律師公會主席,最令人「為之吃驚」嘅係佢竟然要求修改中央訂立嘅《港區國安法》;直至最近,佢公開「聲援」前年8.18同8.31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告,甚至稱「若市民和平表達的權利被剝奪,民怨無法宣洩,最終或會轉向具破壞力的途徑」,更被視為助違法者開脫。喺呢啲前提底下,夏博義係咩人,市民應該睇得好清楚。
夏博義嘅為人、作風以至立場,唔難被理解。囍雨反而好奇,無錯,站於部分、大部分甚至全部大律師公會成員而言,夏博義可能係「同路人」,不論外界如何批評夏博義,公會成員都應該同夏博義站在「同一陣線」;但係其他公會成員有冇諗過,大律師公會呢個招牌,可能會因為夏博義而「搞砸」呢?
公會或被視為政治性團體?
對於夏博義嘅種種言行,有分析就講過,大律師公會係以《社團條例》註冊,夏博義作為公會主席「接連被爆出與外國存有政治聯繫」,根據相關條例第八條,如果社團該分支機構係政治性團體,並與境外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當局就有權命令組織停止運作。對於呢種講法,囍雨唔肯定大律師公會會否因為咁而招致任何法律責任,但如果任由夏博義發表質疑政府、法庭甚至中央嘅言論,公會被認為係政治性團體,又真係唔出奇。
唔知點解,諗起夏博義,諗起大律師公會,囍雨就諗起「壯士斷臂」、「棄車保帥」等成語或詞語。其實,大律師公會係專業團體,撇除外界認為可能有嘅「法律責任」,依家公會如果俾人感覺似係「政治團體」,其實都不恰當!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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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Happy21
3年前Happ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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