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和理非」代表組織嘅民陣,自成立以嚟,一直搞「和理非」遊行、集會,成為咗反政府陣營動員嘅「中堅分子」;時移勢易,打從反修運動開始,民陣就成為咗「搭台者」,不論係前年6.9晚上以至6.12嘅大衝突等,其衝突起點,都在於民陣搞嘅遊行、集會。據報,近日民陣代表收到社團事務主任文件,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以書面向政府提供六項資料,包括成立以來嘅收入來源同開支、銀行同戶口號碼等,以及去年12月舉辦國際人權日聯署嘅目的。廣男認為,成件事好簡單,就係民陣有冇觸犯現行法例,如果有,政府唔能夠因為「政治理由」而放生民陣!
運作多年 不等於「無問題」
對於民陣收到警方文件,被要求提供資料,廣男睇新聞以至網上輿論,就係民陣「一向都係咁,政府依家先嚟問?」,廣男認為,相關人士搞錯一個概念,就係民陣嘅運作,包括無申請或無一直成為註冊社團,唔好話2021年,就算政府2031年先問,都係無問題。廣男認為,經過反修例運動,政府如果認為民陣嘅問題已經變得「不可不處理」,咁依法處理,有乜問題呢?
有一啲重要問題,廣男認為民陣必須回答,而且最好就係清清楚楚交代。例如廣男記得民陣係2002年成立嘅,據報2006年7月申請註冊為社團並獲批,但兩個月後佢哋申請取消註冊,點解要取消註冊?根據《社團條例》,任何本地成立嘅社團或境外社團分支,都須在成立嘅一個月內,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登記,如果無遵照法例註冊,該社團須停止運作,社團內嘅每名幹事亦屬觸犯法例。嚴格嚟講,民陣係咪已經「犯咗法」?實在值得商榷。
資金來源、流向又如何?
除咗《社團條例》嘅問題,廣男覺得民陣嘅資金以至資金處理問題,同樣值得深究,當中嘅問題包括,民陣嘅資金來源,到底有冇外國勢力嘅資金呢?過去嘅籌款又有無交代呢?一直以嚟,民陣係用乜嘢銀行戶口處理資金或捐款?如果無公開過帳目,民陣嘅帳目又會唔會有啲咩問題?喺呢度,廣男必須講句,如果民陣呢個「組織」係有問題嘅,唔單止民陣本身可能墮入法網,幫佢處理過資金、捐款嘅組織,都可能有「刑責」。
綜觀香港過去嘅「亂」,有時就亂在一啲「本身亂」而又搞亂香港嘅政客同組織,民陣作為反對派搞社會運動嘅「橋頭堡」,係咪想透過唔註冊為社團而逃避規管甚至法律責任?唔駛旨意!
圖片來源:民陣社交網站專頁、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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